关于印发《贺州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贺政发〔2024〕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贺州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贺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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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动我市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4〕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聚焦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和办事场景,推进政务服务全链条高效能审批,全过程高标准协同,全周期高品质服务。2024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清单化管理和常态化推进,高质量实施13+26个国家、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创新实施15个贺州市“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2025年至2026年,围绕利企便民政务服务场景应用,每年实现一批高频、面广的“一件事”高效办成。到2027年,基本形成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高效政务服务体系,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拓宽政务服务渠道,推动线上线下融合

 

1.推进线下办事“一门受理”。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应合理设置综合服务窗口。严格落实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每年定期更新已进驻事项清单和负面清单,实现只进一门、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承担政务服务、公共服务职能的市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2.推进线上办事“一网通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要通过“桂通办”平台统一入口进行办理。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和应用与“桂通办”平台深度对接,2024年8月底前,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完成全事项、全流程对接办理和业务协同。〔牵头单位:市各有关单位;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3.推进“政务到家”便民服务。依托邮政、银行、网络运营商等的运营网点以及各类园区设置便民服务点,配合自治区推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桂通办”平台)与邮政 、银行、运营商等的自助服务终端对接,整合服务资源,开通政务专递,提供“一件事”审批结果快递到家服务,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4.探索贺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X”一窗通办改革。全面落实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深化简政放权,科学分区分类,规范服务管理,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服务专窗,实现贺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减事项、减窗口、减人员,增服务、增体验、增效能”目标。〔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5.推动“一件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法》,持续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同数同源、同步更新、同步发布。依托全区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库,认领公共服务事项和编制办事指南,做好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和动态调整。“一件事”套餐纳入“桂通办”平台事项管理系统管理,建立统一动态调整基本目录。〔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各有关单位;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6.推动企业和群众诉求“一线应答”。对照自治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标准,开展热线运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接入自治区12345热线统建系统为契机,进一步整合各类政务服务热线,统一调度全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话务资源,实现市、县两级热线工单直派。加强政策文件“一号解读”,督促成员部门定期推送最新政策和热点问题答复口径、及时更新专业知识库,提高即时解答率。按照自治区工作部署,优先在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建立健全接诉即办响应机制。构建通过热线电话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一号快办”流程。提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对接联动效率,构建起12345主导、110分流、职能部门配合的“2+N”联动处置工作体系,科学合理分流非警务求助,快速响应社会治理诉求。根据广西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运行管理要求,设置经营主体“响应处置工作专席”,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好服务。建立以二次办理、提级办理、线索移送为主要内容的三级督办制度,组织开展12345热线办件质效差暨政务服务效率低问题专项整治,不断提升工单办理质效和群众满意度。〔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二)优化政务服务模式,推进需求场景创新应用

 

7.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理服务模式。梳理总结各地改革经验,新增优化一批关联性强、可行性高、办理量大的事项列入2024年“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扩大“一件事”改革范围。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明确每个“一件事”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职责,强化跨层级、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优化再造集成服务办理流程,精简、归并“一件事”涉及的申请材料和表单,通过数据自动调用、电子证照自动获取,实现“一口告知、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网通办、一次办好”。强化线上线下联动,开展并联审批、联合评审、联合验收等,压减办理时长,降低办事成本。〔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委、卫健委、教育局、人社局、残联;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8.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审批服务模式。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实施难度、风险可控程度、服务对象信用状况等,持续梳理公布可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和可容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做好办事指南动态调整工作,规范完善“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审批服务流程和承诺书样本。采用申请材料后补或免交、实质审查后置或豁免等方式,签订告知承诺书,明确办理条件,约定责任义务。配合推动全区政务服务信用体系建设,推动线上审批、监管、执法等部门协同,建立差异化告知承诺事后核查和风险防范机制,并逐步推动将承诺和履约信息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司法局;配合单位: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9.拓展异地事项“跨域办”服务模式。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惠企利企目标,以企业和群众异地办理的医疗、养老、住房、就业、社保、户籍、税务等领域服务事项为重点,推出“跨区域”个性集成服务,按照异地办理模式优化再造“一件事”事项清单办理流程,持续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和“一件事”异地办理。深化拓展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广度和深度,探索“跨境通办”。持续规范异地办窗口建设,探索运用远程身份核验、音视频交互、屏幕共享等技术,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远程帮办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0.推进政策兑现“免申办”服务模式。各级各部门全面梳理行政给付、资金补贴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条件和适用规则,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配合自治区推进一体化预算支付系统与“桂通办”平台双向对接,实现兑现资金在线拨付和监管推动惠企惠民政策精准推送、免申即享。〔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财政局,人民银行贺州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1.强化证明材料“免证办”服务模式。各级各部门完善电子证照应用推广机制,推动常用证照电子化。推动电子证照数据的全量汇聚,推进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通互认和扩大应用领域,动态化管理电子证照发证、用证清单。推出不少于50个高频电子证明材料的网上申请、审批、开具、领取。持续加强电子印章“四章合一”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健全身份核验安全机制,优化身份核验规则,推动身份证、户口簿和驾驶证等高频材料数据电子证照共享应用。〔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三)强化数字赋能,实现信息共享

 

12.增强平台基础和智能化能力支撑。配合自治区优化完善“桂通办”统一身份认证、办件调度、用户管理等服务功能,作为全区政务服务统一公共支撑平台。不再单独建设市级及以下政务服务平台。优化重构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管理架构,实现智能预填、智能预审、智能审批等功能。〔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3.增强基础数据能力支撑。配合自治区建立和完善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空间地理信息、社会信用等基础库、主题库和综合库。贯彻落实数据基础制度,开展政务数据资产普查,实施公共数据扩量提质行动,对共享开放数据实行清单管理。持续推进政务数据“聚通用”工作,力争2024年全市累计汇聚政务数据3亿条,开放公共数据1.4亿条。鼓励各级各部门在办事服务场景中探索应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按需调度共享数据,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四)强化扩面增效,推动利企便民增值服务供给

 

14.增强帮办代办能力。建立帮办代办队伍,将“一件事”纳入帮办代办范围,明确人员配置、工作职责、责任边界。线下开设帮办代办窗口,为老年人、残疾人、高层次人才等提供陪同办、代理办、优先办等服务,提升特需人员“软服务”。在工业园区推行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实行分类帮办、开展星级评价,发挥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帮代办工作人员联动优势,紧盯项目推进进展、靠牢项目后续服务,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问题。配合自治区强化“桂通办”语音唤起、预约、办理和问答式引导等智能帮办功能。〔牵头单位: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5.丰富公共服务供给。在优化提升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托育服务、住房保障等领域基础上,推动水电气网等公用事业领域高频办理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同步线上接入“桂通办”平台。推动公用事业领域有关单位梳理服务事项、优化办事流程,推进水电气过户和不动产登记、水电气网报装、工程项目和投资建设审批等关联事项跨领域集成办理。〔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城市管理局、发展改革委、人社局、教育局、住建局、卫健委、自然资源局、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供电企业、供气企业、供水企业、网络运营商;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6.拓展增值服务内容。聚焦服务升级,依托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渠道,丰富涉企服务“一类事”“一件事”场景。聚焦企业群众办事的全闭环全流程,叠加关联度高的政策、法律、金融、人才、科创、国际贸易等增值服务事项,提供定制化、精准化、个性化的优质衍生服务。鼓励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线下“涉企增值服务窗口”,为企业提供综合咨询、培育指导、政策兑现、纾困解难、投诉受理等“一站式”服务。〔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财政局、科技局、司法局、人社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贺州监管分局,贺州海关等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五)强化“管服”结合,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17.健全完善政务服务制度体系。建立完善首席政务服务和数据官(以下简称首席政数官)、首席政务服务和数据代表(以下简称首席政数代表)管理体系,统筹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务服务和公共数据管理工作。贺州市本级首席政数官应由贺州市各有关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县(区)部门的首席政数官参照执行。将原政务服务窗口的首席代表转型为首席政数代表,具备政务服务职能的市各有关单位应安排首席政数代表常驻贺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推进依法及时向相关综合档案部门移交线上办事服务中产生的电子档案,不再以传统载体形式归档和移交,进一步规范电子档案的使用和管理等工作。〔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档案局等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8.健全完善政务服务工作体系。推动窗口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出台行政办事员职业技能等级认证、奖励激励的相关政策,建立统一考核机制,推进综合服务窗口人员统一配备和职业化发展。通过协会支撑、政企互联、政校合作等模式,创新政务服务和数字政府建设人才引进、培养、选拔和评价机制,强化窗口人员管理,强化考核激励,组建一支业务素质过硬、能力水平突出、服务规范优质的专业化政务服务队伍。〔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9.健全完善政务服务效能体系。根据全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对照指标要求,对标先进,查找问题,补齐短板,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更优质的政务服务。强化线上线下行政效能运行分析监测,持续为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和政务服务人员考核提供数据支撑。〔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20.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划转至行政审批局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由行政审批局负责以核查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标准为核心的事前审查,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事中事后监管,支持和配合市、县(区)行政审批局依法履行职责,特别要注重创新监管机制,加快建立以信息归集为支撑、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制度;未划转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加强审管联动,优化审管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审批过程和结果信息应及时告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反馈监管执法信息。〔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三、实施步骤

 

(一)编制清单。根据国家、自治区制定的“一件事”责任清单和实施方案,由市人民政府编制并发布贺州市“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明确各项具体“一件事”的项目名称、涉及事项、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等,确保责任明晰。市级部门自行制定的“一件事”,由部门自主组织实施,并报市政府纳入贺州市“一件事”事项清单。(2024年6月底前完成)

 

(二)制定方案。各牵头部门要按照“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组织配合单位共同研究,对列入国家、自治区和贺州市重点事项清单的“一件事”科学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改革措施和责任分工,逐项制定工作指引和办事指南,完善跨区域、跨层级办事业务标准和操作规程,涉及单一事项审批部门要配合牵头部门制定相关工作流程,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并抄送至市行政审批局。(2024年7月底前完成)

 

(三)组建综窗。市、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主题集成服务特点,在政务服务中心、医院、乡镇(街道)、社区等场所选择合适的地点设立“一件事”专区,建立帮办代办服务机制,提供主动靠前服务。牵头部门要设立“一件事”综窗,配备专职人员,实行AB岗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并在显要位置公开“一件事”办事指南。综窗要严格按照“一件事”要求统一收件,根据标准化业务流程推送各联办单位进行办理,由综窗扎口统一出件。综窗应将办理结果第一时间送达,并做好签收登记,除必要批准程序外,原则上不得让申请人跑多个窗口办理。(2024年7月底前完成)

 

(四)一网受理。各牵头部门依托“桂通办”平台“全链通办”系统,建立“一件事”主题场景,配置完善联办事项(事项调整、合并同类材料等)、办事指南、问答引导,确保集成服务事项的完整性、准确性。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依托“全链通办”系统全面开展联办业务办理,更好满足办事企业和群众多样化的服务需求。(2024年7月底前完成)

 

(五)协同办理。各牵头部门做好“一件事”申请的材料形式审查、收件或受理工作,将受理纸质材料(或电子材料)一次性分办给相关责任单位,并督促联办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开展相关工作,按标准化业务流程完成办理。各责任单位认为符合条件,准予办理的,应在承诺期限内将办理结果推送牵头部门;不予办理的,需在承诺期限内将决定意见反馈牵头部门。牵头部门应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申请人,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将办理结果送达申请人。(2024年7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专项工作重点推进,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主责,加强部门联动和业务指导,全面推进部门协同、业务融合、系统联通和数据共享,确保2024年底前国家、自治区、贺州市54个“一件事”全部可办好办易办。各级政务服务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数据支撑,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见效。鼓励各县(区)、各部门从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大胆探索,自主创新上线一批重点事项,力争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取得更大突破,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二)强化调度督导。将“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列为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充实完善考评细则。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适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市行政审批局、督查考评办、营商办要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快工作进度,组织开展相关评估,认真研判分析,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三)积极宣传引导。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优化政务服务和“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政策解读、舆论引导、典型宣传等工作,着力提高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创新举措和“高效办成一件事”的知晓度、认可度,营造良好氛围。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在全区甚至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推动“一地创新、多地复用”。请各县(区)、各牵头部门分别于8月10日、10月10日、12月1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至贺州市行政审批局邮箱(zwgl5136327@163.com)。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6日印发


附件下载:

  1. 附件1:国家“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xls
  2. 附件2: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xls
  3. 附件3:贺州市“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xls
  4. 贺政发〔2024〕13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贺州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发布:2024-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