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 关于加快完成2024年评聘结合单位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长春新区管委会、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2024年吉林省职称评聘工作部署会议要求,全省评聘结合工作于2024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成时限要求

 

(一)请各地(部门)务必于9月30日前完成2024年评聘结合单位职称评聘工作。

 

(二)尚未完成职称评聘工作的地区(部门)要立即与省人社厅专技处沟通,尽快确定例会时间。

 

(三)10月10日前,要按照规定完成评聘结果的公布文件和电子证书的生成等工作。

 

(四)10月15日前,将评聘结果公布文件、工作总结和《XX厅(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台账》(仅限各厅(局)提交)一并报送至省人社厅专技处。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合理安排,积极推动,确保2024年度评聘结合单位职称评聘工作如期完成。

 

(二)如有个别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职称评聘工作,相关责任由该单位自行承担,并需将未完成职称评聘工作的原因以正式文件报省人社厅。

 

请相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快工作进度,确保评聘结合单位职称评聘工作顺利完成。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9月4日


来源: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4-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