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 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开始啦!


一、参保对象

 

1.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和长期居住在我市的外来无固定职业人员;

2.各类在校学生;

3.职工医保中断缴费人员;

4.新生儿、刑满释放人员等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应当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

 

特别提醒: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群众,不得重复参保。

 

二、缴费标准

 

普通居民每人缴费400元,财政补助不低于670元。

 

重点人群缴费给予全额或定额资助。其中,特困人员无需缴费;低保对象每人缴费70元;返贫致贫人口每人缴费100元;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每人缴费200元。

 

三、集中参保期和待遇享受期

 

集中参保期为: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特别提醒:外出务工人员参保时间可延长到2025年2月底,但在2025年1月1日至2月底前缴费的,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

 

四、参保缴费方式

 

(一)上年度已参保居民

 

1.线上缴费:可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皖事通”APP、微信等搜索“安徽医保公共服务”进行参保缴费。

 

2.线下缴费:可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的代办点或合作银行柜面、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手续。

 

特别提醒:注意核对参保信息,参保地、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动的,按新参保居民重新在新参保地参保缴费。

 

(二)本年度新参保居民

 

到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的代办点先进行参保登记,按要求录入人员信息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在校大学生:由所在学校组织参保登记。

 

新生儿:需选择参保年度,参加2025年度居民医保与其他居民相同;参加2024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待遇享受期至2024年12月31日。

 

特别提醒: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参保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三个月后参保的,自缴费次日享受待遇。

 

五、鼓励连续参保

 

自2025年起——

 

●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参保人员,次年将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将根据参保人断保情况设置参保待遇等待期(至少3个月)。

 

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市 直:0558-5025522

谯城区:0558-3039307

涡阳县:0558-7237121

蒙城县:0558-7653450

利辛县:0558-8809339



相关业务链接:

  1. 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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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亳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