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病房床位价格的批复

市医保函〔2024〕15号


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

 

你院报来《关于少儿精神科其他类病房床费价格变更为普通病房床费价格的申请》收悉。根据《桂林市物价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广西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价格〔2018〕17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对你院病房床位价格批复如下:

 

一、核定所报病房床位价格(具体价格详见附表)。如病房及床位数量、设施设备等涉及调价指标有变动的,需重新申报审批。

 

二、请做好病房床位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并按照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实行价格公示,规范价格行为。

 

三、上述病房床位价格及相关规定自下文之日起执行。期间如自治区出台新的价格政策则按新的价格政策执行。

 

附件:桂林市社会福利医院病房床位价格表


来源:桂林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