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社会保险中心关于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


玉溪市市本级失业保险参保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惠企利企政策,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云人社发〔2024〕8号)及《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云社险通〔2024〕3号)要求,2024年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稳岗返还资金发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发放需要企业确认。现将符合条件企业名单公布如下(附件1),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通过网厅自行确认后(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携带单位公章到玉溪市政务大厅社保经办窗口办理后续手续。

 

二、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单位现场申领。请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单位填报《云南省劳务派遣单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申请表》(附件2)和《云南省劳务派遣单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分配协议书》(附件3),同时提交劳务派遣资质、劳务派遣协议、与用工单位的书面承诺、劳务派遣人员名册等相关资料,到玉溪市政务大厅社保经办窗口办理。

 

劳务派遣单位承诺内容包括: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二年以上劳动合同、符合稳岗返还政策享受条件、按规定比例和时限拨付用工单位并合规使用资金、不截留滞留资金、违反承诺承担相关责任等。劳务派遣单位收到稳岗返还资金后,须按要求在30日内拨付至用工单位并将拨付凭证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告知用工单位按规定使用。劳务派遣单位要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稳岗返还资金年度拨付、使用情况,同时妥善保管相关材料,留存备查。

 

办理地址:玉溪市政务服务中心(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102号)D区10号窗口,联系电话:0877-2072309。

 

附件:

1.玉溪市市本级符合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企业名单

2.云南省劳务派遣单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申请表

3.云南省劳务派遣单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分配协议书

 

玉溪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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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