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4年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在职人员、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断保人员、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工工伤死亡,遗属可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都是根据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先看一下各省市公布的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后面再看详细算法。

 

2024年各省市公布的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省市区 全体居民 城镇居民 农村居民
全国 39218 51821 21691
上海 84834 89477 42988
北京 81752 88650 37358
浙江 63830 74997 40311
江苏 52674 63211 30488
天津 51271 55355 30851
广东 49327 59307 25142
福建 45426 56153 26722
山东 39890 51571 23776
内蒙古 38130 48676 21221
辽宁 37992 45896 21483
重庆 37595 47435 20820
湖南 35895 49243 20921
湖北 35146 44990 21293
安徽 34893 47446 21144
江西 34242 45554 21358
海南 33192 42661 20708
河北 32903 43631 20688
四川 32514 45227 19978
陕西 32128 44713 16992
宁夏 31604 42395 17772
山西 30924 41327 17677
河南 29933 40234 20053
吉林 29797 37503 19472
黑龙江 29694 36492 19756
广西 29514 41287 18656
西藏 28983 51900 19924
新疆 28947 40578 17948
青海 28587 40408 15614
云南 28421 43563 16361
贵州 27098 42772 14817
甘肃 25011 39833 13131


职工社保:个人帐户继承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职工社保:丧葬补助金、抚恤金

 

依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在职人员、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断保人员、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一)丧葬补助金标准

 

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二)抚恤金标准

 

1、在职人员(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断保人员)

 

以死亡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

 

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

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

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

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2、退休人员

 

以死亡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计算方法与在职人员相同),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举例计算

 

上海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9477元(7456.42/月)

丧葬补助金 =89477÷12×2=14912.83(元)

抚恤金最高标准 =89477÷12×24 = 178954(元)

 

黑龙江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492元(3041/月)

丧葬补助金 =36492÷12×2=6082(元)

抚恤金最高标准 =36492÷12×24 = 72984(元)

 

工伤保险:因工死亡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工伤死亡赔偿包括以下3个项目:

 

1、丧葬补助金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24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

51821×20=1036420元(全国统一标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规定:

 

城乡居民(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一)基础养老金

 

中央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长期缴费的,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

 

总结:


1、职工社保、城乡居民社保个人帐户(个人缴费)余额均可以继承;

2、企业职工社保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算法是全国统一的,具体金额各省份有差异;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是全国统一的;

4、城乡居民(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丧葬补助金制度没有全国统一规定,各地方实施情况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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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 [202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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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