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关于延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申报缴费时间的公告

2020年第2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延长申报缴费时间公告如下:

 

一、延长参保人申报修改缴费档次时间

 

申报缴费时间延至2020年4月30日前。在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参保人通过广东社保APP等网络渠道,进行个人缴费档次的修改,无须现场办理。参保人逾期没有申请修改的,将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2020年第1号公告,过渡到相应的缴费档次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如参保人对过渡后的缴费档次有异议,也可进行个人缴费档次的修改。

 

二、延迟缴费开始时间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时间延迟至从2020年5月1日开始,按月缴费的参保人5月份缴纳1-5月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特此公告。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0年2月6日


附件下载:

  1. 广东省关于延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申报缴费时间的公告(2020年第2号).pdf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0-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