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关于全面推行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告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按照人社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全面开展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企业职工养老待遇经办工作的通知》(粤社保函 〔2020〕 376号)的要求,结合湛江市实际情况,现就全面使用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湛江市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工作安排

 

(一)新申领基本养老金

 

自2020年12月1日起,新申领企业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统一使用社保卡金融账户作为待遇发放账户。在办理基本养老金申领时,请提供参保人本人已经激活金融账户的社保卡。

 

(二)原已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转换发放账户

 

2020年11月底前已经在湛江市领取企业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自2020年12月起,统一转换社保卡金融账户作为基本养老金发放账户。

 

三、注意事项

 

(一)基本养老金发放账户转换由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通过信息统一集中办理,无需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账户变更手续。原已使用社保卡领取企业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不需进行账户转换。

 

(二)尚未办理社保卡或社保卡遗失的,请及时到湛江市合作银行服务网点办理,或通过“广东人社”APP、 “粤省事”等网上办理,并及时激活社保卡。

 

(三)已领取社保卡但未激活金融账户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前往发卡银行任意服务网点办理激活。

 

(四)已经领取养老金人员请暂时不要注销原发放基本养老金的银行账户,如转换社保卡发放不成功,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于本月底前暂发放到待遇领取人原银行账户。

 

(五)转换基本养老金发放账户期间,如有疑问请致电基本养老金发放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下载:

  1. 湛江市社保经办机构.png

来源: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