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关于办理职工身份证号码有关基本信息变更业务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关于“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的规定,社会保障号码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参保信息,如果社会保障号码错误必将引起许多方面信息的连带出错。

 

为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充分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请曾在我省省本级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身份证号码记录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参保人(名单见附表),尽快前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办理个人登记资料变更业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10楼纳税服务大厅)。

 

特此通告,请互相知照。如有疑问,可致电人社服务热线12333或020-38832079咨询。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2020年12月9日

 

附件:人员名单(通告)


附件下载:

  1. 广东省关于办理职工身份证号码有关基本信息变更业务的通告人员名单.xlsx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0-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