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 关于2021年度省直管企业职工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的通知


省直管企业:

 

2021年省直生育津贴计发暂按上年度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3457元计算预发,待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企业完成基数申报和封顶保底调整入库后,系统自动计算实际应发生育津贴并补差。

 

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1年1月22日


来源: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