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 关于公布2017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7〕160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根据省统计局2016年度统计年报,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63562元,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口径)为62539元。在确定2017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时,以此为依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6月19日

 

(联系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处)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17-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