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 关于规范办理参保人员退休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省直各参保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33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办理参保人员退休手续,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17年9月份开始,参保单位申报在职人员到龄退休手续的,应当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附后),并按表格填写要求提供相关的个人档案材料。

 

二、为了保证待遇重算工作能够顺利开展,请各参保单位按照第一条的要求做好2014年10月至2017年8月期间到龄退休人员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下一步,我局将会根据工作实际,分期分批安排单位对这部分人员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录入。待职业年金政策和信息系统完善后,我们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新制度的办法计算。

 

三、我局待遇业务的受理时间为每月的5日到23日,如遇节假日截止时间将提前到20日。联系电话:87831805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表样可到以下邮箱下载:sjgbdyk@163.com,密码:a123456。

 

附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

 

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

2017年8月3日


附件下载:

  1. 福建省关于规范办理参保人员退休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doc

来源: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
发布:2017-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