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 关于停止受理企业吸纳就业以工代训和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请的通知

青人社字〔2021〕18号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63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以工代训力度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78号)规定,我市实施了企业吸纳就业以工代训和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政策。

 

按照鲁人社字〔2020〕63号文件要求,各市专账资金低于建账资金规模30%时,停止执行以工代训补贴政策。据此,自2021年2月1日零时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关闭网上申请入口,停止受理企业吸纳就业以工代训和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请。


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