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 关于特定门诊结算方式变更的通知


惠州市医保参保人:

 

根据省医保局工作计划,今年2月惠州市医保结算系统将接入国家和省统一信息平台,通过省平台进行结算。省平台的特定门诊结算不支持月度额度滚存,当月报销额度未使用完当月清零。因此门特限额自2021年2月起将执行年度内月平均数逐月使用规定,不跨月使用,跨月清零,无年度限额的门特不受影响。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1年1月22日


来源: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