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6年度湖州市区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标准的通知


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湖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湖州市区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市区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化,经研究,2006年度市区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标准为每人每月242元、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以上缴费标准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二○○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湖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06年6月21日印发


来源: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06-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