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 关于2021年城乡居民特殊人群参保缴费的督办通知


各区医保局、葛店开发区社发局、临空经济区组织人事局:

 

我市城乡居民扩面征缴工作已近尾声,但仍有少部分特殊群体未参保缴费,我市农村贫困人口、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农村独女户及特殊家庭是城乡居民参保的重点对象,各区医疗保障局(社发局、组织人事局)要高度重视特殊群体参保工作,集中力量、逐一排查,在1月31日前完成参保缴费工作。

 

特殊群体参保按照农村贫困人口、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农村独女户及特殊家庭的顺序批次核定缴费。农村贫困人口由各区政府负责参保缴费,低保对象由各区医疗保障局负责参保缴费,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由残联负责参保缴费,农村独女户及特殊家庭由卫计委负责参保缴费。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由市残联提供名单,各区医疗保障局(社发局、组织人事局)组织核定,市残联收集核定单,申请补助资金并缴费。确保我市特殊群体参保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其中参加了异地医保以及职工医保的要做好佐证资料,留档备查,以普通身份参保需要退费的由相应的职能部门负责退费。

 

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15日


来源:鄂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