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 关于做好202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近期将开展202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工作,同步开展2024年度教师班主任津贴、地方教龄津贴和2023年高层次人才各项待遇、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中小学教师开展课后延时服务补助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绩效工资总量核定

 

各事业单位根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三政办〔2012〕52号)等文件精神,并按照《关于调整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三人社薪〔2018〕10号)所规定的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申报2024年度绩效工资总量。

 

1、2024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系数原则上和2023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系数一致,各单位不可擅自变动。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变动总量系数的,提供相关材料经人社、财政部门审核后方可变动。

 

2、按照2023年10月的人员和工资现状申报2024年度绩效工资总量。因人员变动等因素还需调整往年绩效工资总量的也在2024年绩效工资总量中一并调整。申报时,各事业单位需提供已审批的2023年度的绩效总量审核表、工资变动审批表等相关材料,并按要求填报《2024年度三门峡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审核表》、《2024年度三门峡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申请花名册》、《2024年度三门峡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变动花名册》。

 

二、班主任津贴、地方教龄津贴备案

 

各学校、有关教育机构按照《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尽快落实提高教师待遇政策的通知》(三政办明电〔2019〕20号)等文件精神,备案本单位2024年班主任津贴、地方教龄津贴发放情况。

 

1、各学校、有关教育机构按照有关政策如实备案班主任津贴、地方教龄津贴总额,并按要求出具专项报告,附公示后的班主任津贴、地方教龄津贴台账等材料,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班主任津贴总量按照当前班级数计算,地方教龄津贴按照2024年时的教龄年限计算。备案时,需填报《2024年班主任津贴、地方教龄津贴备案统计表》、《2024年地方教龄津贴备案花名册》。

 

2、班主任津贴、地方教龄津贴合计总额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两项津贴合计总量填入《2024年度三门峡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审核表》中“其他绩效工资总额”一栏。

 

三、其他需要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的收入备案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4号)、《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 关于完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三人社〔2020〕49号)、《三门峡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三教文〔2021〕68号)等文件精神,需要把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各项待遇、中小学教师开展课后延时服务补助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各事业单位2023年度按照有关政策发放以上待遇后,应如实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备案时填报《2023年度三门峡市事业单位 备案统计表》、《2023年度三门峡市事业单位 备案花名册》,并出具专项报告,提供发放依据。

 

其他需要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额的津贴、补贴、补助、奖金等,按照以上办法备案。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切实提高对以上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各事业单位按要求开展以上工作。有关材料和数据要按内部保密工作的程序要求,确保材料数据安全有效,对外不做宣传。

 

2、各事业单位要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继续深化绩效工资改革,按照科学合理高效公平的原则,从实际出发不断完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3、各事业单位要严肃工资政策,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擅自发放津贴、补贴、补助、奖金等。

 

4、各单位2023年10月31日前将纸质报表及相关材料报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报送前须由主管单位首先进行审核把关,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以系统为单位统一申报。

 

联 系 人:贺娟娟、樊璐

联系电话:0398-2775355

 

工资福利科

2023年10月7日


附件下载:

  1. 1、2023年度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已发放补助备案统计表(1)(1).xls
  2. 2、2024年度三门峡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审核表.xls
  3. 3、2024年度班主任津贴地方教龄津贴备案统计表.xlsx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