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市本级关于企业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公告


【温馨提示】:

 

为保障失业保险基金安全,2023年度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将采取“企业申报”的方式办理发放。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逾期不给予审核及发放,请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及时申报。

 

【政策依据】:

 

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291号)

 

【享受条件】:

 

对招用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政策执行期内(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其缴纳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且审核时三项社会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

 

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时间到2023年12月底。

 

【办理方式】:

 

目前采取“企业申报”的方式办理。

 

企业可以通过江西省政务服务网、赣服通、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等入口进入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也可以通过线下窗口申报。

 

南昌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下载:

  1. 1.一次性扩岗补助网上申报流程.docx
  2. 附件: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相关业务链接:

  1. 江西人社·社保网上办事大厅
  2. 赣服通·江西政务服务网

来源: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