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 关于印发《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居住需求,进一步提高缴存职工购房消费能力,减轻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提升服务效能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蚌房调组【2023】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制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实施细则》,现予印发。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
特此通知。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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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