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 关于受理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申报的公告


保山市辖区医疗(康复)机构、辅助器具机构: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全省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告受理2023年度工伤保险定点协议机构申报。

 

一、受理时间:2023年4月1日至4月15日止。

 

二、受理部门:机构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三、受理地点及电话:

 

隆阳区:隆阳区金山路18号2楼7号窗口 电话0875-2218970

 

施甸县:施甸县甸阳镇文化路延长线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6号窗口0875-3030094

 

腾冲市:腾冲市腾越街道山源社区文笔小区272号二楼工伤保险股 电话0875-5156200

 

龙陵县: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2号楼2楼工伤保险窗口 电话0875-6121810

 

昌宁县:昌宁县田园镇福慧路29号一楼企业养老、工伤待遇窗口 电话0875-7120628

 

四、受理材料要求: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全省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工伤康复服务项目>和<工伤康复服务规范(试行)>(修订版)的通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评估确定办法的通知》、《保山市社会保险局关于明确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等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受理截止之日后不再受理相关申请。

 

特此公告。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日


来源:保山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