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 转发《关于开展“互联网+”医保支付(试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吕医保发〔2023〕41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互联网+”医保支付(试行)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发〔2023〕1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市医保中心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统筹区的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规范,确保政策落地执行;

 

二、市医保中心根据文件要求,提出信息系统改造需求,协同市局网信办做好相关信息系统改造工作。

 

三、各级经办机构及时通知相关定点医药机构密切配合,确保参保患者及时规范享受相关待遇;

 

四、各级经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及早开展工作,确保2023年12月1日可规范运行。

 

吕梁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8日


附件下载:

  1. 1.《互联网诊疗医保支付结算服务申请表》.docx
  2. 2.《互联网药品配售医保移动支付结算服务申请表》.docx
  3. 3.“互联网+”医保服务医师名单.docx
  4. 4.无相关行政处罚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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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山西省 关于开展“互联网+”医药服务医保支付(试行)工作的通知 [2023-11-15]

来源:吕梁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