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 关于申领招用新成长劳动力或登记失业人员补贴的公告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当前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2023〕32号)精神,支持降低企业招工成本,现就申领招用新成长劳动力或登记失业人员补贴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领对象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凡招用新成长劳动力或登记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新成长劳动力须为首次参保的企业,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均可申领招工成本补贴。
二、申领期限
从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三、补贴标准
招用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招工成本补贴。
四、符合条件人员类型
1.新成长劳动力是指初次就业的16到24周岁青年、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当年退役转业军人。新成长劳动力以在全国、全省社保库中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为认定标准。
2.登记失业人员是指已进行失业登记的城乡劳动力。以就业创业信息系统V3.0数据库中最近一条经办记录为准,且必须在本次申请补贴的就业时间之前的一个月处于有效状态。
3.同一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只能申请一次。
五、申报资料及流程
1.申报补贴人员名单;
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工资流水;
4.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
5.承诺书;
6.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
六、申请方式
1.线下申请:用工单位持相关资料到工商注册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
2.线上申请:用工单位登录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四川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s://scejy.sc91.org.cn/terminal/pc/index/html)在线申请,提交企业基本信息、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劳动合同等资料。
3.劳务派遣形式的用工,由用工单位申报,并在V3.0系统内关联劳务派遣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V3.0系统按业务校验规则通过后,建立申报材料电子档案。
4.劳务派遣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对自主用工进行申请。
七、补贴兑现
对审核通过的,由当地财政部门或就业服务机构通过线上平台及时支付给用工单位,按规定将补贴拨付申请对象。
八、咨询电话
巴中市就业局:0827-5256325
巴州区就业局:0827-5239952
恩阳区就业局:0827-3369677
南江县就业局:0827-8281709
通江县就业局:0827-7212580
平昌县就业局:0827-6238193
巴中经开区人社服务中心:0827-8651077
特此公告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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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