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致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的一封信(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

 

为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提升住房公积金数字化管理服务效能,按照住建部要求,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已于2023年9月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目前正在推进存量贷款信息上报工作,请各贷款职工积极支持配合。

 

一、2023年8月31日前在我市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的职工,均需与我中心签署《个人征信客户授权书》。请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和保证人持本人身份证,于2023年12月31日前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窗口签订《授权书》。逾期未签署,将会影响您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二、新申请贷款的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和保证人均需在提交贷款申请资料时,现场签署《授权书》。

 

三、为维护个人良好信用记录,避免因公积金贷款逾期还款造成不良征信后果,请广大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务必及时关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贷款还款账户情况,保证在还款日前将资金足额存入还款账户,按时足额还款。

 

个人信用报告是每个人的“经济身份证”,良好的信用记录是无形的信誉财富,请每一位公积金缴存职工提高信用意识,维护个人良好信用。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2023年11月17日


来源: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