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 关于持续开展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清理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现对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清理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01、清理对象

 

“睡眠”账户即指: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超过两年及以上,未发生过提取、汇缴,且无公积金贷款、无担保、无冻结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02、清理时间

 

集中清理时限为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31日止,后续将转为常态化清理。

 

03、“睡眠”账户的查询方式

 

缴存职工可登录“江西省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指南-睡眠账户核查”页面,通过“精准”或“模糊”两种查询方式,查询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是否属于“睡眠”账户。若属于“睡眠”账户,可依据查询结果提示及可办理的提取类别,准备好相应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的个人信息补全、销户及转移业务。

 

04、“睡眠”账户常见的提取办理

 

1.退休职工提取: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退休职工,提供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I类借记卡即可办理销户手续;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职工,需提供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办理销户手续。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非本市户籍,未在异地继续缴存公积金且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请到现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缴存的,封存满6个月后,可提供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I类借记卡、外地户籍证明办理销户手续。

 

3.异地转移接续:在异地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职工可在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手机公积金”APP、支付宝上,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4.出境定居职工提取:账户封存并取得出境定居证明材料,可提供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I类借记卡、出境定居签证或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办理销户手续。

 

5.死亡职工提取:提供死亡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明原件、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判决书等)、公证部门出具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材料、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效银行卡,办理死亡职工账户销户手续,存在多个继承或受遗赠人须同时到场办理,不能到场的须公证委托其他继承或受遗赠人办理。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职工提取:未在异地缴存的,可提供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I类借记卡办理销户手续。

 

05、提取方式:

 

首选登陆“手机公积金”APP自行办理,操作步骤如下:

 

1.下载:在手机应用商城下载“手机公积金”APP,通过支付宝或刷脸登录。

 

2.绑定个人手机号:未登记过手机号的,旧手机号码为空,需要在个人中心修改手机号码。

 

3.注册:按照个人网厅或“手机公积金”页面提示,输入个人姓名、身份证信息、手机号码、账号密码等信息,注册个人账号。

 

4.登录:申请人打开个人网厅或手机公积金登录页面之后,输入手机号码和密码,进入本人账户页面。如果已在中心绑定过手机号码,可以忽略以上步骤,直接登录办理。

 

5.提取:申请人登录个人账户页面之后,根据实际情况,进入相对应的提取模块,系统显示账户余额,选择转账银行,输入本人I类银行卡号,核对无误后提交即可。

 

6.无法线上办理的:由职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到各业务网点自行办理;死亡提取由继承人、受遗赠人到各业务网点自行办理。

 

06、其他事项

 

缴存单位要对本单位“睡眠”账户进行多渠道逐一核实,职工个人关键信息不齐全或登记有误的,出具《职工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表九),补全及完善职工个人关键信息;符合转移、销户条件的,应通知职工本人尽快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销户等相关手续。

 

07、业务网点

 

1.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八一大道96号华龙国际大厦4楼江西省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

 

2.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方楼-省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相关业务链接:

  1. 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

来源:江西省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