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咸阳市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缴纳事项的通告


根据《咸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精神,按照咸阳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确定的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从即日起2024年度咸阳市市级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缴费人员范围

 

1.档案托管在咸阳市再就业服务中心且已缴纳2023年医疗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含退休人员);

 

2.2024年1-11月份达到退休年龄或需补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咸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咨询办理;

 

3.档案托管在其他人事代理机构的人员按原渠道缴纳。

 

02、缴费标准

 

1.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3283.2元/年(273.6元/月),大额医疗补助缴费标准164.16元/年,大病保险缴费标准48元/年,合计3495.36元/年。

 

2.退休人员:大额医疗补助缴费标准164.16元/年,大病保险缴费标准48元/年,合计212.16元/年(备注:退休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03、缴费方式

 

1.线上自助缴费;已完成2023年度缴费的参保人员,可通过手机微信搜索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选择“更多服务”、选择“热门服务 - 社保”进入“社保缴费”完成缴费;或支付宝首页搜索“陕西社保缴费”选择“灵活就业医保缴纳”自助完成线上缴费;也可以使用微信扫码功能扫描光大银行公布的“社保云缴费”二维码,通过微信小程序完成缴费。

 

2.线下柜面缴费;缴费人持本人身份证,可就近选择陕西信合营业网点柜面完成缴费。(限:秦都区、渭城区营业网点)

 

04、注意事项

 

1.为了确保缴纳的医疗保险纳入国家统一监管,保障缴费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正常享受医保待遇,请按照税务部门通告的缴费方式于12月31日前完成缴费。

 

2.通告公布的公众号平台出具的收款票据和电子凭证可作为个人缴费有效凭证保留。

 

3.需要出具《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的,缴费5日后持缴费人身份证在咸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大厅社保窗口打印,或通过支付宝选择“市民中心-社保”、选择社保缴费“灵活就业社保缴费凭证”,进入身份验证页面,点击“同意并认证”刷脸进入,查询打印“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税收完税(费)证明”。

 

4.咸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大厅地址:咸阳市火车西站向西300米路北税务局办公区一楼,税务缴费咨询电话:029-33566399。

 

咸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咸阳市秦皇南路15号(市交通局一楼),医保业务咨询电话:029-32080086。

 

咸阳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3年11月15日 2023年11月15日


来源:咸阳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