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 全市公积金系统全面推行“增值式”政务服务改革实施方案

绍住金〔2023〕35号


为全面推进“增值式”服务改革,全力打造“越金惠”服务品牌,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根据《关于开展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浙营商专发〔2023〕2号)和《绍兴市全面推行“越满意”“增值式”政务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绍深改委发〔202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持续深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所盼、未来所向、中心所能,打破传统服务模式,优化服务资源整合,创新服务供给方式,加快推动公积金政务服务从“便捷服务”到“增值服务”的全面升级,构建服务方式更多、服务体系更全、服务效率更高、服务质量更优的新模式,全力打造“越金惠”服务品牌,实现公积金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优质化、增值化”,不断推动我市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集成办”。梳理全市公积金服务平台可办事项,积极谋划推进公积金政务服务事项100%进驻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或政务专员下派等形式,探索在部分中心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公积金服务专窗,全面优化“一站式、集成式”服务,高效实现公积金服务事项“一站式”受理办结。(责任处室:办公室、业务处、直属管理部)

 

(二)提升“网上办”。聚焦“小切口、大场景”,加快推动公积金数字化发展,不断提升公积金业务的网办率。一是迭代升级业务系统,持续完善系统服务功能,增加服务事项,提升服务体验,切实将网上公积金服务打造成群众“好用”“爱用”的精品服务。二是坚持互联互通,持续深化数据共享,拓展数据共享范围,以数据多跑路助力群众少跑腿。三是加强数据治理,开展存量数据质量提升工作,重点做好补全数据缺项、纠正错误数据等工作,为提升网上办提供数据支撑。(责任处室:信息处、业务处、各分中心、直属管理部)

 

(三)加密“就近办”。聚焦“十五分钟便民生活圈”打造,持续深化公积金便民服务网点建设,重点加强“公积金+金融”合作模式,借助银行网点众多优势,进一步增加便民服务网点数量,积极构建“1+5+N”公积金便民服务网点体系;同时推出微信公众号网点导航服务,更好满足群众“家门口”办理公积金业务的需求。(责任处室:各分中心、直属管理部)

 

(四)增加“上门办”。持续深化开展公积金“五进”活动,定期抽调业务骨干主动走进工业园区、人才公寓、商圈楼宇、政务中心等缴存人集聚区域,开展面对面、实打实的“移动式”上门服务,打通与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同时,开展困难群众帮办代办服务,落实专人上门办理业务。(责任处室:各分中心、直属管理部)

 

(五)实现“全域办”。优化“全域通办”业务流转机制,从现有“同城通办”提升至“同城即办”,打破原有受理、寄送模式,实现异地窗口直接受理、办结模式,进一步优化提升公积金服务“全域通办”质效。(责任处室:各分中心、直属管理部)

 

(六)扩大“随时办”。突出“时间增值”,持续深化延时服务、周末服务、预约服务,动态优化延时服务、周末服务的时间安排和网点布置;推动智能审批高频事项入驻“24小时自助服务区”,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错时办事需求。(责任处室:各分中心、直属管理部)

 

(七)建好“自助端”。持续加强与政务服务中心、银行等合作,持续增加公积金服务事项在政务服务终端自助机应用,优化操作体验,打造7*24小时自助式公积金政务服务,实现企业群众就近就便自助可办。(责任处室:业务处、信息处)

 

(八)探索“微改革”。聚焦发展所需、群众所盼、民心所向的难点堵点,坚持改革创新,通过政策、机制、流程三个层面的微改革,破解难题、打通堵点,满足需求。重点做好带押过户、住房还贷代际扶持、“无忧还贷”按月转账等服务事项的落地落实,适时推出“商转公”等业务政策,切实减轻缴存职工家庭还贷压力,助力职工圆梦安居。(责任处室:业务处、信息处、各分中心、直属管理部)

 

(九)深化“让金回家”活动。持续深化“让金回家”为民服务活动,动态梳理分析公积金沉睡账户,进一步用好信息核查、提醒告知、容缺受理等工作机制,帮助引导公积金沉睡账户主人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办理销户提取业务,实现沉睡公积金回归主人。(责任处室:业务处、信息处、各分中心、直属管理部)

 

(十)推出“贷款结清一件事”集成办理。聚焦贷款结清办事需求,强化部门协同,加强与不动产管理部门等沟通对接,推动多部门业务系统深度融合,推出“贷款结清一件事”集成办理,实现抵押注销业务线上流转,解决贷款群众房产抵押注销办理耗时长、跑动次数多等堵点难点,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责任处室:业务处、信息处、各分中心、直属管理部)

 

(十一)实施支持首付政策。进一步加大公积金购房支持,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允许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后,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帮助缴存职工减轻购房首付压力。(责任处室:业务处、财务处、信息处、各分中心、直属管理部)

 

(十二)开展“建金助企”活动。进一步深化金银合作,引导相关合作银行推出基于公积金缴存情况的金融产品,定期开展“建金助企”服务,给予优质企业在授信额度、贷款利率等方面一定的政策倾斜,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处室:业务处、信息处、各分中心、直属管理部)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心上下要充分认识“增值式”政务服务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转变服务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强化履职担当,注重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进“增值式”政务服务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响应机制。聚焦群众诉求,通过完善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好差评”体系等渠道的联动对接,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群众有呼必应的一体化诉求响应工作机制,畅通堵点问题直达反馈,主动发现群众办事堵点,及时研究破解矛盾困难,实现问题闭环管理。

 

(三)强化要素保障。进一步加大“增值式”政务服务改革工作的要素保障,强化政策集成配套,加强人员力量配备,加大工作经费支持,完善系统技术支撑,切实提高保障力度。

 

(四)营造良好氛围。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强工作推广引导,广泛宣传“增值式”政务服务改革工作中涌现的创新举措和先进事迹,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效。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9月28日


来源: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