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 关于公布2023年度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改革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23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冀人社字〔2023〕212号)文件精神,经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改革发展局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确定石家庄技师学院等10家单位为2023年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单位,郭桂梅技能大师工作室等10家单位为2023年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单位,现予以公布。

 

根据《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21号)和《河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办法》(冀人社字〔2013〕137号)有关规定,对审核认定的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财政给予每个300万元一次性支持;对审核认定的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省财政给予每个10万元补助。

 

一、项目单位

 

(一)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石家庄技师学院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教育培训中心

张家口市现代职业技师学院

邯郸技师学院

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

沧州技师学院

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

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河北邯郸丛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郭桂梅技能大师工作室

石家庄市常青树职业培训学校刘才丽技能大师工作室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刘建国技能大师工作室

邢台技师学院郭艾生技能大师工作室

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刘刚技能大师工作室

河钢集团邯钢公司李光伟技能大师工作室

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单伟颖技能大师工作室

河北京锐景泰蓝有限公司徐国伟技能大师工作室

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梁丰技能大师工作室

曲阳县衔泥坊陶艺工作室闫玉伟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建设要求

 

(一)压实项目建设责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项目绩效管理机制,按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抓紧推进,确保在2年建设期内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责任,统筹做好项目建设工作,定期对项目建设运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调度、考核评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加强指导检查,项目建设期满进行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不符合建设条件或未达到项目绩效目标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取消项目称号。

 

(二)明确项目建设定位。按照“工学一体、产训结合、引领示范、高质量发展”原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旨在打造集技能培训、技能评价、技能竞赛、技能交流、工匠精神传播等为一体的综合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服务载体,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旨在打造集高技能领军人才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工匠精神传播等为一体的综合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服务载体。各地各单位要紧紧围绕项目建设定位,提高工作精准度,加强项目建设质效,不断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

 

(三)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各地要建立完善资金使用监督机制,切实保障财政资金规范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做好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技能研修实训设备、完善培训基础设施、聘用指导教师、开发高技能人才培训课程、开展与教学有关的科研、评价、竞赛活动等。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培训设施设备材料购置、技能交流推广等。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

2023年11月16日


来源: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