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 关于明确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对接兼容答复的函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运营政策清单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79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16号)精神,根据你院《关于申请开展冠脉超声影像系统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的请示》,经实地调研、专家论证,对你院申报36项新增项目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按照“输出地已立项、输入地项目可对接的”,进一步强化“合并同类项”的政策主渠道作用,应合尽合。你院申报的孕早期绒毛细胞培养等24项直接对接自治区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按你院现行价格政策执行,支持引进项目尽快落地实施(详见附件)。

 

二、避免将输出优质医疗资源异化为输出价格项目和价格水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有序扩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2〕527号)要求,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以“确保落实公益责任”和“病人不增加负担”为基本原则,保持输入地价格政策体系的独立性和完整性。经专家论证,你院申报的“广泛性焦虑障碍量表、9项患者健康问卷、各种量表检查”3项新增项目,在输出地无正式文件并且无具体服务内容,因此不予新增;对“中国比内测验、婴儿-初中学生社会生活能力量表测评、孤独症诊断访谈量表(ADI)测评、多动症诊断量表测评”4项本地已有量表不做对接;对“冠脉超声影像系统、孕早期绒毛细胞培养”2项可与自治区价格项目对接、但你院预期价格高的项目按本地项目和价格对接。后期经调研测算确属价格偏低情形的,可在年度价格动态调整中予以解决,不以新增价格项目的方式变相提高价格,避免冲击自治区价格政策体系。

 

三、对于输出地已立项、我区无项目可对接的“阴道部分闭合术、阴道完全闭合术、大网膜切除术、肌张力测定、骶尾部畸胎瘤切除术”5项项目,我局按照新增项目受理办法规定的流程加快受理,相关项目另行发文,支持引进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项目对接关系仅限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执行。若国家或自治区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直接对接执行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24项)


来源:宁夏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