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 关于2023年度灵活就业和城乡居民缴费人及时缴费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灵活就业和城乡居民缴费人:您好!

 

2023年年底将至,为维护缴费人权益,特此提醒广大灵活就业和城乡居民缴费人及时缴费。如果您采取银行签约扣款方式缴费,根据我省2023年签约扣款时间安排,12月份签约扣款时间如下(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12月15日至12月19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2月17日至12月21日。

 

灵活就业医疗保险:12月21日至12月25日。

 

请采取签约扣款方式的缴费人,在银行扣款前,确保签约银行账户状态正常、余额充足,扣款期间内,您可能无法通过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等其他方式缴费,扣款流程结束后,恢复正常。如果扣款失败或不采取签约扣款方式的缴费人,可直接通过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等其他方式自行缴费。

 

特别提醒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请缴费人及时缴纳本年度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费。



相关业务链接:

  1. 辽宁税务·社保缴费(微信版)

发布:2023-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