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 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劳动能力鉴定费的通知


接财政局通知:年底财务系统封账,财政缴费系统关闭。劳动能力鉴定费于12月8日起不再收费,市民之家窗口正常收取鉴定材料,业务不暂停。财政缴费系统开放后于2024年1月2日-1月10日工作日集中收取鉴定费(逾期未交费者,鉴定材料退还,不能参加本季度现场鉴定)望周知!


来源: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