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 关于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缴费业务的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有关工作部署要求,从2023年12月1日起,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流程有新变化,为确保参保单位及参保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流程

 

1.用人单位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含职工增员业务);

 

2.用人单位统一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工资(适用于人员变动或工资调整月份);

 

3.税务部门根据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生成应缴费数据;

 

4.用人单位核实应缴信息并确认申报;

 

5.用人单位缴纳费款。

 

二、工程项目参保缴费流程

 

1.工程项目单位到项目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程项目参保登记业务;

 

2.项目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录入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根据工程项目造价核定工伤保险费,并推送缴费数据到税务部门;

 

3.项目单位向税务部门申报办理缴费;

 

4.项目单位到项目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项目增员业务。

 

三、注意事项

 

为确保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的合法权益,请用人单位及时提醒缴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相关的社会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负责;特别是用人单位拖欠工伤保险费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百色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8日


来源: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