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 关于及时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通知
牡丹江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已接近尾声,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于没有按规定逐年缴费的,可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部分,但不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为保障您的权益和享受政府补贴,请参保对象及时缴纳本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通过关注“黑龙江税务”公众号进行线上微信缴费。
缴费咨询电话:0453-6290237
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相互转告。
牡丹江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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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