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 关于向社会征求承办2024年度工伤预防项目的公告


为保障全市广大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降低工伤事故伤害和职业病的发生率,根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和国家《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拟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抽取上年度基金收入的0.3%用于2024工伤预防项目开展,现向全社会征求有意愿承办的行业企业及社会经济组织。

 

一、2024年度预防重点领域行业

 

建筑业、制造业、矿山

 

二、预防项目主要内容

 

1、工伤预防宣传

 

2、工伤预防培训

 

三、符合申报条件单位

 

莆田市辖区内各行业协会、大中型制造业企业、具备良好资质的社会、经济组织以及医疗卫生机构。

 

四、预防项目开展形式与申报程序

 

工伤预防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提供经费,申办单位组织实施。其中行业协会和大、中型制造业企业申办的项目面向本行业与本企业,面向全社会及广大中小微企业的项目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安全监管部门从具备相应条件的社会、经济组织以及医疗卫生机构中选择。并参照政府采购法及国家关于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办法实施。

 

申报单位按“自主申报、政府四部门(人社、安监、财政、卫计)核批、申报单位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的程序实施。

 

五、项目遵循的定价原则

 

与基本标准

 

行业协会与大中型企业开展工伤预防项目不能以赢利为目的。基本定价标准:

 

1、宣传项目

 

宣传道具:横幅、展板、扩音器、摄像器材、影像资料制作、桌子、椅子、宣传册、小礼品等,按市场实际价格测算。

 

人力成本:参加宣传日的工作人员报酬按本地区通常的用工报酬为标准计算。

 

交通成本:行业协会人员下企业及大中型企业在各分厂间开展宣传时,装运宣传道具和人员的租用车辆按市场价格计算。

 

2、培训项目

 

培训用品:教材教具、纸张、笔、笔记本、投影设备租费等,按市场实际价格计算。

 

场地、水电成本:行业协会与大中型企业自身无培训场所,需租用其它场地的,按实际租金费用结算;水电费按实结算。

 

交通成本:行业协会人员下企业及大中型企业在各分厂间开展宣传时,装运宣传道具和人员的租用车辆按市场价格计算。

 

人力成本:外聘老师费用参照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标准;行业协会开展的培训项目超出其职责范围时,参训人员与保障人员费用以人为单位综合培训用品、场所租费、水电费及交通费综合测算。

 

申办面向社会和大中型企业的预防项目服务机构,参照政府采购法及国家关于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根据项目费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及实际情况,再决定以“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某一种形式组织实施。

 

六、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单位于2023年12月14日前报送到莆田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联系人:刘忠宝,联系电话:0594-2650210。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6日


来源: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