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承德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经办银行的公告


按照《河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冀人社规[2022]3号)及《关于转发河北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承人社字[2022]46号)等文件要求,为方便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开立等业务,经备案审核增补河北丰宁中 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经办银行。

 

注:河北丰宁中 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仅限于办理河北丰宁满族自治县域内工程建设项目工资保证金业务。

 

特此公告。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5日


来源: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