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梧州市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局机关各科室、普查中心:

 

为全面推进我市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工作,持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市统计局研究制定了《2023年梧州市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梧州市统计局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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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梧州市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的实施意见》(桂统字〔2022〕67号)精神,持续我市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加快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推进我市统计现代化改革、规范企业统计数据采集方式为目标,夯实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减轻企业工作负担,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努力实现企业原始记录、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统计报表的无缝衔接,确保统计源头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源头数据质量得到坚实保障。

 

二、工作内容

 

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生产经营原始记录两个部分。企业基本信息包括国家统计调查制度《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中本企业涉及的主要内容。生产经营原始记录是本企业涉及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劳动工资等主要统计指标的信息。通过安装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软件系统,对原始记录实现收集整理电子化,建立起来源清晰、数据详实的台账指标,按照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计算方法形成国家统计局要求上报的联网直报企业统计指标数据。

 

三、实施专业和企业范围

 

(一)专业范围

 

工业、能源、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劳动工资和企业研究开发等专业。

 

(二)全部“四上”企业

 

企业范围包括:2023年2月联网直报在库规上工业企业、资质内建筑业企业、限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

 

(三)有条件的“四下”企业

 

在全市2022年年报规模以下工业、资质外建筑业、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下服务业中各选取3家有条件的“四下”企业进行试点。

 

2023年开展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的“四下”企业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系统在库规模以下工业、资质外建筑业、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2.列入年报或定期报表统计范围的“四下”样本调查单位。

 

3.有专人分管统计工作,有专人具体负责统计工作,企业统计人员具备相应的统计业务能力和电脑知识。

 

4.具备一定的信息化水平,有独立的电子办公设备,能够使用信息化管理系统管理企业生产经营等资料。

 

5.具有一定规模,并计划两年内培育上规入统,能够使用现行“四下”电子统计台账账页收集整理统计原始凭证等统计资料。

 

四、工作措施

 

(一)核实全市企业信息化建设及工作保障情况(2023年5月底前)。重点核实哪些企业可以直接从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中获取信息生成统计台账,不再需要安装台账软件系统;哪些企业可以从各类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原始记录,追加导入电子统计台账软件系统,加工整理形成统计台账;哪些企业信息化基础薄弱,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存在困难。归类整理三类企业具体名单,为分类实施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做好准备。

 

(二)召开全市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布置会(2023年6月)。召开全市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工作布置会,对2023年度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三)开展各县(市、区)统计局专业人员培训(2023年7月中下旬)。自治区统计局各专业完成培训后,市统计局各相关专业根据自治区统计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年度培训计划,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分专业对各县(市、区)统计局业务人员进行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安装使用的培训和指导,并派专业人员到各县(市、区)督促指导企业人员安装、使用企业电子统计台账。

 

(四)组织开展企业培训(2023年7月底前)。各县(市、区)统计局充分利用协统员的人才储备和专业优势,形成企业电子台账业务骨干队伍,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企业统计人员培训,做到辖区内所有“四上”企业培训全覆盖,“因企施策”推动普及电子统计台账。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各类传媒工具,引导企业提高对建立电子统计台账重要作用的认识,消除企业的疑虑,调动广大企业建立电子统计台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组织实施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2023年7-10月)。各县(市、区)统计局以协统员作为骨干力量,指导企业整理生产经营、会计等原始资料,优化IT环境设置,在全市“四上”企业和有条件的“四下”企业按照摸排了解情况分类实施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对台账数据与常规报表进行比对,督促企业使用电子统计台账完成统计报表任务。各县(市、区)统计局可以自行组织业务骨干实施台账软件系统安装,也可以与有资质、有能力、水平高的软件公司合作,共同完成台账软件系统安装。鼓励自主创新,自我探索高效、可行的台账软件系统安装方式。

 

(六)组织开展专项指导(2023年8月-11月)。市统计局组建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台账建设工作开展专项指导,全面了解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推进情况,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准确把握方案要求,按照各项工作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正确安装台账软件系统,准确运用台账软件系统完成联网直报工作。

 

(七)工作总结(2023年11月-12月)。各县(市、区)对本年度电子台账建设工作进行总结,针对推行电子台账建设过程中的难点和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形成本地区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工作总结,11月20日前报市统计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效推进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各县(市、区)统计局要认真按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实施步骤、时间安排,成立强有力的工作专班,按照“主要负责人包县,分管领导包专业,专业人员包企业”的“三包”工作要求,做好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四下”企业的信息化管理水平,规范统计工作方法,引导建立健全符合电子统计台账建设要求的统计原始资料档案管理。

 

(二)强化协调配合,打造齐抓共管新局面。各县(市、区)统计局要主动加强向地方政府汇报,力争从政府层面推进工作,要进一步密切协调发改、财政、工信、商务、住建等主管部门共同做好电子台账宣传发动、经费保障、制度建设、检查督促、总结评估等各项工作,合力攻坚,打造各部门齐抓共管新局面。

 

(三)强化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软件使用,高质量完成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工作。各县(市、区)统计局要深入企业,靠前服务,帮助指导“四上”企业在企业电脑端成功安装使用电子统计台账系统,确保辖区内“四上”企业百分百实施安装企业电子统计台账,企业统计人员百分百掌握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软件系统操作方法。确保企业根据原始资料特点建立映射二次开发,能够准确完整生成电子统计台账、统计报表,完成联网直报平台月(季)报数据报送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软件系统使用效率。

 

(四)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工作力量。各县(市、区)统计局要积极落实本级企业统计人员培训、软件系统安装所需经费,确保建设工作顺利推进。要组建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专业队伍,将熟悉统计专业又懂电脑的业务骨干派驻工作一线,指导帮助企业顺利完成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工作。

 

(五)加强进度通报和督导检查,压实责任。一是强化人员培训。市统计局各专业7月中下旬前完成对各县(市、区)统计业务人员的培训。各县(市、区)统计局7月底前完成向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7月7日、7月14日、7月21日、7月28日上午下班前,将本地区对企业人员培训情况报市统计局,市统计局将对各县(市、区)培训进度适时进行通报。二是抓好软件安装使用。从7月31日起,实行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安装使用进度通报制度,即7月31日、8月14日、8月28日、9月11日、9月25日,10月16日、10月30日上午下班前,各县(市、区)统计局将本地区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安装使用进度报市统计局,市统计局将不定期进行通报。根据各县(市、区)安装进度情况,对进度落后地区开展督导检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电子台账建设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来源:梧州市统计局
发布:2023-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