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 关于住房公积金年终结转暂停业务办理的通知(2023年12月)


各缴存单位、职工:

 

根据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年终结转要求,为了保证我市住房公积金年终结转工作顺利完成,我中心将于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起陆续暂停办理部分业务(包括柜面、网厅、微信、闽政通等综合服务平台),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12月25日起停办贴息回购、停止跨行业务操作(业务包含:跨行提取、跨行转移、跨行并户,异地转移,跨行放款,跨行付款,一键退票,暂存退票等业务);

 

二、自12月27日起暂停所有贷款发放业务;

 

三、自12月30日起停办所有渠道(含柜台)贷款还款(包含分期还款、提前还本和提前结清)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提取,暂停贴息支付;

 

四、自12月31日起暂停办理所有业务。

 

2024年1月2日起恢复所有业务的申请与受理。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20日


来源: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