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 关于优化全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收服务的通告(邮政代收社保费)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保费)征收服务工作,方便广大城乡居民及时参保缴费,保障缴费人权益,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邮政代收社保费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代收范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二、缴费方式
支持扫码缴费和现金支付方式,缴费后可打印缴费凭证。
首次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需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社保经办窗口进行参保登记后再缴费。
三、代收网点
全市范围内30家邮政营业网点可办理相关业务,详见附件《代收社保业务邮政网点信息清单》。
四、其他事项
全市原有各缴费渠道的社保缴费功能不变。
附件:代收社保业务邮政网点信息清单.docx
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税务局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巴中市分公司
2023年11月9日
附件下载:
来源: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