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业设计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江西省内从事工业设计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职称名称、专业设置和评价方式

 

工业设计工程职称归口工程系列,分高级、中级和初级,高级分设正高级和副高级,初级分设助理级和员级。名称依次为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和技术员。

 

工业设计工程包含产品设计和体验设计两个专业方向。

 

产品设计方向设置设计策略、产品规划、用户研究、产品造型设计、色彩与材质设计、人机工学设计、产品结构工艺设计、产品展示设计、产品包装设计、服务流程和商业模式设计等专业。

 

体验设计方向设置用户体验、交互设计、产品架构、品牌规划、艺术创意、界面设计、视觉设计、原画设计、角色设计、动效设计、多媒体设计、服务设计等专业。

 

以上专业方向分类可根据工业设计发展和工程技术工作的实际变化及需要进行合理调整。

 

高级采用评审方式;中级采用评审或认定方式;初级采用认定方式。

 

三、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爱岗敬业,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服务行业发展、科技创新研发、成果转化应用能力。

 

(三)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四)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五)取得现资格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内延期申报: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延期1年申报。

 

2.年度考核、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不合格者,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期2年申报。

 

3.受警告以上处分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者,剽窃他人成果者,延期3年申报。

 

四、正高级工程师具体条件

 

(一)学历资历方面

 

1.获理工或艺术类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2.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详见附则)。

 

(二)工作经历方面

 

1.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技术领域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技术领域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技术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技术领域发展。

 

2.长期从事本专业技术领域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技术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本专业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本专业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能够有效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三)工作业绩方面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二,下同),完成本专业技术领域1项以上国家级或2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经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或评审(以验收或评审报告为准)。

 

2.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本专业技术领域1项以上国家标准或技术规范,或2项以上行业标准,或4项以上省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制(修)定工作,且该标准(规范)得到实施应用并取得良好效益。

 

3.作为主要完成人,获2项以上本专业技术领域发明专利授权(以专利证书为准),已实现产业化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作为主持人(排名第一,下同),获6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含软件著作权登记),已实现产业化,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需提供专利转化应用证明或针对该专利转化应用所产生经济效益的相关销售、税务等证明材料。

 

4.作为主要完成人,获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或国际知名设计奖项大奖。以上获奖项目均已投入生产或投放市场,且产生良好经济效益。

 

5.作为主要完成人,获中国专利奖银奖以上或省级专利奖金奖。

 

6.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的项目或设计的产品获省级工业设计大赛二等奖1项以上,并已投入生产或投放市场,且产生良好经济效益。

 

7.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奖项(专业技术类)二等奖2项以上,或业内认可的相当于省(部)级以上荣誉2项以上。

 

8.作为主持人,完成2项以上大型或4项以上中型项目的设计、开发、制造、生产技术管理等工作,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和自主创新方面有突出贡献。其中至少有2项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或评审(以验收或评审报告为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9.作为主持人,完成2项以上本专业技术领域科技(设计)项目成果转化工作,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需提供成果转化证明或针对该成果转化所产生经济效益的相关销售、税务等证明材料。

 

10.作为工业设计技术负责人,经营工业设计企业5年以上,并带领20人以上专职设计开发团队,近两年企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需提供相关销售、审计、税务等证明材料。

 

11.作为企业设计部门负责人,管理企业设计部门或设计项目5年以上,部门或项目设计产品年销售额达1亿元以上。需提供相关销售、审计、税务等证明材料。

 

(四)研究成果方面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著并公开出版本专业技术著作1部;或合著、合译(均为第一作者)并公开出版本专业技术著作1部,并独撰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技术论文1篇。

 

2.独撰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技术论文2篇。

 

3.取得本专业技术领域科技成果(排名第一)3项以上,经省科技主管部门登记并取得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4.企业及县以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工作中为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撰写的可行性分析报告(3000字以上)等5篇以上,须有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技术研发部门出具的明确为完成人的鉴定材料。

 

五、高级工程师具体条件

 

(一)学历资历方面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理工或艺术类博士学位,且取得工程师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2.获理工或艺术类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且取得工程师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3.理工或艺术类大专毕业后,在企业或县以下事业单位从事工业设计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且取得工程师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

 

4.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详见附则)。

 

(二)工作经历方面

 

1.系统掌握本专业的设计流程、研究方法和设计方法,具有跟踪本专业发展趋势和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

 

产品设计方向:须系统掌握产品设计的发展动态,熟悉围绕产品研发的技术资源整合、文化资源交叉、供应链管理及商业(服务)模式创新,具备主持完成复杂、技术难度高的工业产品研发设计、制造、检验等相关技术工作的能力。

 

体验设计方向:须系统掌握体验设计的发展动态和设计流程与方法,具备主持完成包含用户体验、用户分析、大数据运用、交互设计、用户界面设计、视觉传达、商业(服务)模式创新以及软硬件产品系统构架下的复合型设计创新应用方案或项目的能力。

 

2.从事本专业技术领域工作,业绩突出。主持并完成复杂、技术难度高的复合型设计创新应用方案或项目。

 

3.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三)工作业绩方面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技术骨干(排名前四,下同),完成本专业技术领域1项以上国家级或2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经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理部门验收或评审(以验收或评审报告为准)。

 

2.作为技术骨干,完成本专业技术领域1项以上国家标准或技术规范,或2项以上行业标准,或4项以上省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制(修)定工作,且该标准(规范)得到实施应用并取得良好效益。

 

3.作为技术骨干,获1项以上本专业技术领域发明专利授权,已实现产业化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4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含软件著作权登记),已实现产业化,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需提供专利转化应用证明或针对该专利转化应用所产生经济效益的相关销售、税务等证明材料。

 

4.作为技术骨干,获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或全国美展工业设计奖,或国际知名设计奖大奖。以上获奖项目均已投入生产或投放市场,且产生良好经济效益。

 

5.作为主要完成人,获中国专利奖优秀奖以上或省级专利奖优秀奖以上。

 

6.作为技术骨干,完成的项目或设计的产品获省级工业设计大赛三等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工业设计奖一等奖1项以上或二等奖2项以上。

 

7.作为技术骨干,获省(部)级奖项(专业技术类)1项以上,或业内认可的相当于省(部)级以上荣誉1项以上。

 

8.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2项以上大型或4项以上中型项目的设计、开发、制造、生产技术管理等工作,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或评审(以验收或评审报告为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9.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2项以上本专业技术领域科技(设计)项目成果转化,取得了较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需提供成果转化证明或针对该成果转化所产生经济效益的相关销售、税务等证明材料。

 

10.作为工业设计技术负责人,经营工业设计企业3年以上,并带领10人以上专职设计开发团队,近两年企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达500万元以上。需提供相关销售、审计、税务等证明材料。

 

11. 作为企业设计部门负责人,管理企业设计部门或设计项目3年以上,部门或项目设计产品年销售额达5000万元以上。需提供相关销售、审计、税务等证明材料。

 

12.作为工业设计企业高薪聘请的技术人员,业绩突出,连续两年年薪50万元以上(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四)研究成果方面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中独立撰写3万字以上。

 

2.独撰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技术论文2篇以上;或独撰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技术论文1篇,并撰写具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2篇以上(须有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技术研发部门出具的明确其为完成人的鉴定材料);或独撰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行业专业会议正式出版的论文集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

 

3.取得本专业技术领域科技成果(排名前二)3项以上,经省科技主管部门登记并取得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4.企业及县以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工作中为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撰写的可行性分析报告(3000字以上)等3篇以上,须有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技术研发部门出具的明确为完成人的鉴定材料。

 

5.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写、修订已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相关教材、技术手册1部(本人撰写不少于3万字)。

 

六、工程师具体条件

 

(一)学历资历方面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理工或艺术类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且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受聘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2.获理工或艺术类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且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受聘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3.获理工或艺术类大专学历,且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受聘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4.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详见附则)。

 

(二)工作经历方面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设计流程、研究方法和设计方法。

 

2.具有独立完成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产品设计方向:须掌握产品设计的发展动态,熟悉工业产品的原理、结构、部件和组件、材料特性、制造工艺和技术发展趋势,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创意表现能力,具备承担一般性工业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检验等相关技术工作的能力。

 

体验设计方向:须掌握体验设计的发展动态和设计流程与方法,熟悉用户体验、用户分析、大数据运用、交互设计、用户界面设计、视觉传达、商业(服务)模式创新以及软硬件产品的系统构架,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创意表现能力,具备承担一般性软、硬件产品设计创新应用方案或项目的能力。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三)工作业绩方面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设计分项负责人,完成本专业大型设计项目1项;或作为设计负责人,完成本专业中型设计项目2项;或作为主要设计或技术负责人,完成小型设计项目3项。

 

2.承担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新模式设计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2项,并取得较显著成绩。

 

3.获省(部)级工业设计奖(赛)三等奖以上或其他相当级别及以上的国内外工业设计专业奖项的参与人。

 

4.获1项以上本专业技术发明专利授权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外观专利授权(含软件著作权登记)3项(均排名前二),已实现产业化,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需提供专利转化证明或针对该专利转化所产生经济效益的相关销售、税务等证明材料。

 

(四)研究成果方面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部门、学会与行业协会表彰(本专业技术领域)。

 

2.作为第一完成人,撰写本专业技术分析报告,或完成科研成果,须提供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技术研发部门出具的明确为第一完成人的鉴定材料。

 

七、破格条件

 

(一)正高级工程师

 

未具备正高级工程师学历条件,但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或具备正高级工程师学历条件,且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除符合正高级工程师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作为主持人,获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或中国专利奖金奖,或国际知名设计奖项大奖,或省级工业设计大赛一等奖1项以上(以上获奖均以获奖证书和证明材料为准),并已投入生产或投放市场,且产生良好经济效益。

 

(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本专业技术领域发明专利授权3项以上,已实现产业化并取得了较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需提供专利转化证明或针对该专利转化所产生经济效益的相关销售、税务等证明材料。

 

未具备高级工程师学历条件,但取得工程师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或具备高级工程师学历条件,且取得工程师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任现职以来,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作为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获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或全国美展工业设计获奖,或中国专利奖银奖,或国际知名设计奖项,或省级工业设计大赛二等奖1项以上;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其他相当级别的国内外工业设计专业奖项二等奖1项以上,并已投入生产或投放市场,且产生良好经济效益。

 

(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本专业技术领域发明专利授权2项以上,已实现产业化并取得了较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需提供专利转化证明或针对该专利转化所产生经济效益的相关销售、税务等证明材料。

 

八、附则

 

(一)本条件是江西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非评审通过条件,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

 

(二)本条件中延期申报年限的计算:出现延期情形时已满基本申报年限的,自延期情形出现时起计算;出现延期情形时未满基本申报年限的,自满基本申报年限时起计算。因同一事项出现多种延期情形的,按最长延期申报年限计算,不重复计算。因不同事项出现多种延期情形的,按延期申报年限累计计算。

 

(三)获理工或艺术类中专以上学历且在工业设计工程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按我省考核认定办法直接认定相应层级职称。

 

(四)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五)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且符合我省相应专业、相应层级职称申报条件中有关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研究成果等基本条件要求,可分别申报评审(认定)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

 

(六)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指省级以上有关部门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和高等学校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报(须有ISSN和CN刊号),可以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维普等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查询。

 

(七)核心期刊是指由北京大学图书馆、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评定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或由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出版的“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所收录的期刊,或《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科学引文索引》(S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HCI)、《社会学学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ISSHP)、《工程索引》(EI)、《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ISTP)、《科学评论索引》(ISR)收录的期刊。

 

(八)论文是指公开发表的本专业技术领域研究性学术文章。发表在刊物增刊、内刊、专刊、特刊上的论文以及学位论文、科普文章、介绍性文章、一般性综述、简介、问答、报导、教辅、通讯、讲话(报告)、总结等不在有效论文之列。

 

(九)文中的“主持”为排名第一,“主要完成人”为排名前二,“技术骨干”为排名前四,“参与”不作排名位次要求。

 

(十)文中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十一)文中所称“市”是指设区市,不含县级市。

 

(十二)名词解释:

 

1.产业化(规模化销售):指项目或产品完成了在企业内的研发、试制、小批量等阶段,实现批量生产,并进入市场进行销售。

 

2.大、中、小型设计项目:指按照该产品(工程)项目的设计投入金额为标准,设计投入在1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设计项目;设计投入在10-50万元的为中型设计项目;设计投入在50万元以上的为大型设计项目。对于无法提供设计投入证明材料的情况,设计项目的规模由评委会认定。

 

3.经济效益:指通过利用某个工作项目所产生的,可以用经济统计指标计算和表现的效益。按人均上缴利税计算,不含潜在效益。

 

4.良好经济效益:指超额完成本单位或部门规定(或本地区平均水平)的人均上缴利税的5%以上。

 

5.较大经济效益:指超额完成本单位或部门规定(或本地区平均水平)的人均上缴利税的10%以上。

 

6.显著经济效益:指超额完成本单位或部门规定(或本地区平均水平)的人均上缴利税的20%以上。

 

7.社会效益:指通过利用某个工作项目所产生的,经过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改善环境、劳动、生活条件、节能、降耗、增强国力等的效益,以及有利于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有利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效益。

 

8.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指涉及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技术,在完成项目任务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技术问题。

 

9.国际知名设计奖项:指德国红点、德国iF、美国IDEA和日本G-Mark奖,或其他相当的国内外工业设计专业奖项(由评委会认定)。

 

10.国际知名设计奖项大奖:指德国红点至尊奖、德国iF金奖、美国IDEA金奖和日本G-Mark奖TOP1OO,或其他相当的国内外工业设计专业奖项(由评委会认定)二等奖以上。

 

11.技术负责人:是指负责该项目本专业全面技术工作的负责人,负责编写本专业工作大纲,拟定工作进度计划,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解决本专业的关键和疑难的技术问题。

 

(十三)本条件由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本条件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下载:

  1. 关于印发江西省工业设计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pdf

来源:江西省人事人才一体化平台·职称申报评审系统
发布:2022-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