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门诊慢特病按门诊病组分组结合点数法付费(APG)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济医保发〔2023〕16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济宁高新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济宁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医疗保障综合执法支队、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市直各协议管理医疗机构:
现将《济宁市门诊慢特病按门诊病组分组结合点数法付费(APG)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济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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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医保发〔2023〕16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门诊慢特病按门诊病组分组结合点数法付费(APG)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 济医保发〔2023〕16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门诊慢特病按门诊病组分组结合点数法付费(APG)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来源: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