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 关于各县(市、区)开展本地区2024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广东省博士工作站遴选推荐工作,夯实各地在博士工作站遴选推荐、日常管理中的责任,发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报,2024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的申报,各县(市、区)申报单位要先经各地遴选后,择优推荐到我局。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博士工作站是我省设立的博士管理服务创新平台,主要功能是吸纳、集聚博士博士后人才,发挥人才“蓄水池”作用;为博士博士后人才提供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编制保障、联谊交流等服务;发挥人才服务平台功能,与其他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帮助中小型科技企业解决技术攻关难题,发挥人才孵化和成果转化基地作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鼓励引导博士、博士后到乡镇开展科研和技术服务。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博士工作站新设站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制造业当家、加快建设制造强市、贯彻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各项重大部署,遴选一批对人才有需求、产业模式新、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博士工作站。

 

二、申报条件

 

各地可参考2023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遴选推荐的申报条件,开展申报遴选工作。具体如下:

 

支持我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大型工业企业、建有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企业、成长性高新企业以及乡镇企业特别是涉农领域的单位设立博士工作站。

 

(一)设站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状况和经济社会效益良好,具有较强的支撑和服务能力;

 

2.具备为在站博士提供必需的科研和生活保障能力;

 

3.具备博士工作站正常运行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工作机制,包括具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经费及场地保障等。

 

(二)申报对象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优先支持以下单位设立博士工作站:

 

1.“双一流”建设高校、广东省“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建设高校或对华南地区发挥良好辐射带动作用的博士学位授权单位。

 

2.建有省级以上各类创新平台的科研机构或从事科技活动工作中,具备博士学历人员总数占科研职工比例达到30%的单位。

 

3.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以及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平台的机构。

 

4.重要金融基础设施、金融平台以及银行、证券和保险等各类法人金融机构。

 

5.聚焦我省科技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并建有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各类科研创新平台的企业,或从事研发工作的具备博士学历人员总数占科研团队比例达到10%以上(其中,成长性高新企业达到5%以上)且获得省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的企业,或已建立省院士工作站的企事业单位。

 

6.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亿元的大型骨干企业和生态主导型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经工业信息化部评选确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

 

7.在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中承担重要职责的集群促进机构。

 

8.各县(市、区)符合条件的乡镇企事业单位,尤其是涉农领域的有关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推荐指标(附件),科学制定本地遴选工作方案,高质量组织开展申报遴选工作。各地可参考我局2023年1月4日印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遴选推荐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

 

(二)各县(市、区)申报单位,按照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知要求准备本地遴选申报材料,按照隶属关系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三)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所属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汇总审核,并通过组织评选、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等程序开展择优遴选,按照推荐指标等额推荐。

 

(四)各县(市、区)企事业单位必须先向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经遴选后推荐到我局。未经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遴选推荐的,其申报材料我局不予受理。

 

(五)各地须在2024年1月10日前将推荐名单及公示情况报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以上时间节点抓紧组织开展遴选推荐工作,按时限等额推荐,逾期或超额推荐的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本通知只适用于我市各县(市、区)遴选推荐当地2024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单位。市直企事业单位需要申报的,在我局印发2024年全市博士工作站遴选通知后,按规定将申报材料报阳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662-3165253

联 系 人:苏宗明

工作邮箱:zjk3165253@163.com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日


来源: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