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自治州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的六条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委组织部,各县(市)人社局、科技局、财政局,州级有关部门和单位:

 

2023年11月17日,经州委人才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现将《关于加强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的六条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科学技术局

甘 孜 州 财 政 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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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的六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委人才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现就加强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推动博士后平台建设。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创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尤其是绿色低碳重点企业等单位顺应区域产业链布局,创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对新批准设立的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每个15万元、5万元科研资助。

 

二、加强优秀博士后培养。紧紧围绕全州经济发展大局,拓宽招才引智渠道,将博士后人才引进与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相结合。支持重点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以用人需求为导向研究制定博士后招收需求计划,组织开展博士后招引活动。鼓励博士生合作导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引荐博士进站。符合人才评选条件的,在申报“贡嘎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可不占初评名额指标,直接进入终评环节。

 

三、激发博士后创新创业活力。对我州行政区域内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自筹经费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的,可申请每人两年8万元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主要用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奖金、生活补助和社会保险费用等。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支持博士后自主创业,鼓励各创业载体优先为创业博士后提供创业场所和服务,给予一定的场地租赁费用减免。定期开展博士后学术交流和科技服务活动,对新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站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一次性给予每人5万元科研资助。

 

四、优化博士后职称评审方式。鼓励事业单位使用人才专项编制引进出站博士后,可按规定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博士后人员进站满1年,研究成果或业绩突出,经2名导师署名推荐、设站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具有副高职称的可直接申报评审正高职称;博士后人员出站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研究成果或业绩突出,经2名同行专家署名推荐、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

 

五、扩大招收博士后单位自主权。事业单位可结合实际对引进的出站博士后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多种分配方式,所需特殊报酬实行单列管理,纳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事业单位按规定给予的现金奖励,纳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下一年度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全州国有企业引进博士后人才所需薪酬,可在当年企业工资总额中单列,不计入工资总额基数。

 

六、强化博士后工作管理和服务。建立完善“州、县(市)设站单位”两级管理机制,健全博士后工作体系。重点对科研设备、科研经费、办公场所、以及博士后招收和日常管理等相关制度建设进行考核,同时对博士后人员的生活、住房、休假、日常补贴等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督促设站单位提高服务意识和质量,为博士后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不断提升博士后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提供子女入学、医疗保障、项目申报等便利化服务,允许博士后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入户,营造支持博士后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来源: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