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玉溪市提升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政办通〔2021〕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

 

《玉溪市提升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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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提升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决策部署,结合玉溪实际并围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推动城乡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助推玉溪“一极两区”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办公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对玉溪发展的决策部署。不断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不断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不断改善。

 

二、总体目标

 

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十四五”期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改善收入分配秩序,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提高中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人民生活品质得到普遍改善,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得到实现,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巩固提升玉溪全市人民生活水平,使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得到更好实现。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省委、省政府对玉溪的定位目标,对标“一极两区”发展定位,推动玉溪在新的起点上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民生为本,持续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主体,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考虑提升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的各个领域,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注重各项工作、各个环节、各种要素、各个部门的关联性,使各项工作运行规范、高效推进,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

 

(三)坚持市场调节,政府调控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要素配置和价格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

 

(四)坚持积极而为,量力而行

 

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与和谐稳定的关系,既要扎实推进改革,更要注意避免盲目冒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突出增量改革,带动存量调整。

 

(五)坚持共同发展,共享成果

 

倡导公平就业、勤劳致富、共同发展,在保护合法经营、共创社会财富、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实力的同时,坚持劳动者收入增长与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相协调,共享发展成果。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

 

1.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决策部署,坚持把稳就业作为促进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的主要手段,扎实开展稳就业保民生专项行动。紧盯构建玉溪现代产业体系吸纳用工。鼓励企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及时发布就业岗位,年均帮助3万人(“十四五”累计15万人)新增城镇就业人员实现就业。紧盯新建续建项目扩大用工。重点围绕重点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精准排摸各类项目用工需求,年均帮助0.9万人(“十四五”累计4.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0.75万人(“十四五”累计3.8万人),城乡居民就业困难人员优先就业。培育新业态开发就业岗位。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共享经济、旅游经济、物流快递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积极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提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水平,推进各类就业信息共享开放,在带动经济转型提质过程中吸纳新增灵活就业人员实现就业。抓好重点群体就业。紧盯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切实发挥政府和市场两方面作用,统筹实施市场吸纳、创业引领、基层成长、专项招聘、就业见习等措施,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大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力度,大力开展各类公益性招聘活动,为困难群体提供岗位援助,全面推进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把各项帮扶政策落实到位。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做好托底帮扶安置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持续强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十四五”末实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67.5万人,以稳定的就业促进工资性收入增长。(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大力开展补贴性技能培训,切实提升劳动者素质。围绕玉溪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增强职业培训针对性,切实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建立稳定就业与产业发展升级的良性互动。积极加强职业、技工院校的专项职业教育,大力推进劳动者继续教育,继续开展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2021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万人次、2025年累计9万人次。强化政策支撑,激发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性,逐步构建覆盖全体、贯穿终身的劳动者职业培训、评价体系,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创新创业能力,以职业培训稳定扩大就业岗位,扭转就业结构性矛盾,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稳定性和工资收入水平,助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

 

3.强化创业带动作用,加大创业创新扶持力度。全面落实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孵化平台支持、大学生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为各类创业者提供资金扶持,降低各类创业实体的创业成本。“十四五”期间,年均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金额11亿元,年均扶持自主创业0.6万人,年均创业带动就业1.4万人。充分发挥创业导师作用,在创业项目选择、开业指导、市场推广、经营管理等方面为广大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服务,促进创业成功率提高,从而促进创业实体吸纳就业的质量提升,带动劳动者工资收入增长。(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玉溪市支行、银监会玉溪监管分局)

 

4.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稳定就业岗位促就业。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引导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将更多的劳动者纳入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切实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核心作用,按时足额发放各项失业保险待遇,及时调整各项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和开支项目,提升失业保险保障水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援企稳岗政策,促进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切实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的功能作用,帮助企业减轻负担,从而保障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稳步增长。(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5.调整转移就业结构,促进劳动者收入稳步增长。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力度,以市内转移就业为主,市外、省外输出为辅,切实抓好省外返岗转移一批、县内转移一批、县外省内转移一批、培训转移一批、就业帮扶车间吸纳一批、公益性岗位就业一批、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就业一批。鼓励通过发展农村电商、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生态观光、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族文化、民族工艺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调整转移就业结构,促进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由规模效应向质量效应转变,由民工经济向技工经济转变,由保住岗位向增收致富转变,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存量、保增量、调结构、促增收”目标,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草局、市乡村振兴局)

 

(二)深化企业薪酬制度改革,优化企业职工薪资待遇

 

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严格落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持续深化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督促市内国有企业按照“提低控高”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分配和再分配机制,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统筹做好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各项工作,合理提高劳动报酬水平,加大企业薪酬调查力度,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引导职工及企业按照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工资水平。推行“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和服务,实现职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增长良性互动。加大劳动执法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的同时,提高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国资委、市总工会)

 

(三)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逐步提高工作人员薪酬待遇

 

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工资、津贴补贴政策,发挥薪酬的激励导向作用。落实国家、省对基层公务员的收入分配的倾斜政策和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继续完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实施与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相匹配的职员等级工资制度;落实艰苦边远地方津贴,优化特殊岗位津贴的类型、范围和标准;贯彻落实好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以强化公益属性为导向,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对事业单位的正向引导和激励作用,推进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科学化,探索建立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增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增强工资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着力推行“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双减”)、“校长职级制”、“县管校聘”、“集团化办学”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推进医疗卫生行业薪酬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建设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工资性收入。(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

 

(四)推进全民参保扩面增效,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深入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行动计划,积极促进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继续巩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扩面成果,引导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引导经济条件较好、收入稳定的城乡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以高危行业为重点,持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做好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长期待遇调整工作,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五)加大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规范力度,确实保障薪酬待遇水平

 

1.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明确社会工作者职业任务和配备要求。加快推进社会工作的职业化发展,根据不同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需求与特点,逐步完善社会工作职业标准,明确社会工作职业任务。根据行业特征和实际需要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备要求。完善社会工作者薪酬待遇与激励保障措施,切实解决广大社会工作者的后顾之忧。(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市教育体育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总工会、共青团玉溪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2.做好社会工作者激励保障工作。加大社会工作者表彰奖励力度。认真落实对社会工作者的表彰奖励政策。开展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培养活动,将获选的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点培养范围。不断提高社会工作者职业地位。(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欠薪线索和案件的查处机制,压实属地政府、行业监管及工资支付主体责任,督促全市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全面落实“六制一金一表”制度,及时受理查处欠薪违法行为,严厉整治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顽疾,优化“根治欠薪”长效机制,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升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工作,认真研究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路径,压实工作职责,细化每项措施的构成来源,明确责任、系统谋划、密切配合、统筹协调、整体推进、认真落实。树立创新意识,对重点领域、难点问题,开展先行先试,积极探索。

 

(二)抓好配套改革

 

坚持远近结合,做好配套衔接,对各项工作措施坚持单项配套与整体提升同步推进,认真落实工作措施,主动跟踪执行情况。同时,在工作推进中不断研究探索新的、更切合实际、更科学有效的改革举措。

 

(三)营造良好环境

 

切实做好各项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群众关切,凝聚各方共识,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经济发展与收入分配的关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为提升城镇职工工资性收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切实把握好工作的力度和进度,协调好各方利益,调动好各方积极性,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四)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监测工作制度,定期对工作成效进行监测汇总分析。通过经常性监测、不定期督查与年度综合考评相结合等举措,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发布:202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