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 关于开展参保单位职工医保结存待转金处理工作的通告
全市各参保单位:
为妥善解决全市参保单位职工医保结存待转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历史遗留问题,从即日起,各参保单位可致电或在微信工作群问询是否存在待转金及具体金额,并于12月31日前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12月医保费款抵扣或退费等对应处理,逾期未办理者,将不再办理结存待转金退费业务。
结存待转金退费所需资料:
1.退费申请/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2.单位银行开户信息(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
市本级:028-38165092
天新区:028-36069189转2
东坡区:028-38347220
彭山区:028-37612135
仁寿县:028-36286599
洪雅县:028-37401299
丹棱县:028-37201253
青神县:028-38830429
眉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结存待转金单位名单
来源: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