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徐州市市级乡土人才建设发展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徐人社函〔2023〕58号


各县(市、区)委人才办,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

 

为进一步加强乡土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乡土人才在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三带”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江苏省省级人才开发及人力资源服务专项工作管理办法》(苏人社发〔2023〕14号)、《徐州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的通知》(徐政办发〔2021〕78号)和《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提升年”十项重点工作》(徐委发〔2023〕14号)要求,经市委人才办和市人社局研究,决定2023年在全市范围评选20名徐州市优秀乡土人才,建设20家徐州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10家徐州市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范围

 

(一)徐州市优秀乡土人才

 

1.我市范围内在现代农业技术应用推广、传统工艺与非遗传承、乡村产业经营管理等领域,掌握特殊技艺的能工巧匠、善于开拓创新的经营能人、拥有一技之长的生产能手。

 

2.能够依托企业、院校、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等载体,开展技术成果运用与推广、技艺技能传承与创新等工作。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高超技术技能水平或绝技绝活,在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发挥积极影响和重要作用,且有较高声誉,身体健康,从事本技艺技能岗位工作5年以上,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以及相当技艺技能水平。主要包括:有特殊手艺的民间艺人;在农村中依靠科学技术和管理,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业绩突出的种植、养殖能手和乡村旅游开发能人;在基层单位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科技推广和普及的农村技术骨干。

 

(二)徐州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

 

徐州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创办人或领办人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以及相当技艺技能水平,依托企业、院校、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等载体,具备开展技艺传授、技能交流、带徒传技等活动的必要工作条件,在本市、本行业内有较高认可度和社会影响力,且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至少在下列方面之一取得突出成果:

 

1.带领技艺传承方面。在现代农业技术应用推广、传统工艺与非遗传承、乡村产业经营管理等某一领域具有绝技绝活或较高专业水平,深入挖掘、宣传传统技艺,积极带徒传技,在乡土人才培养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带强产业发展方面。推动所掌握的绝技绝活和专长与现代农业、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引导乡土人才强化市场意识,在创办特色企业、培育特色产业、打造特色品牌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3.带动群众致富方面。牵头成立各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及相关生产组织,培育相关市场主体,在带动群众就业创业、促进富民增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三)徐州市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

 

徐州市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是指由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院校、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社会团体以推动乡村振兴为导向、以乡土人才培育为目标、以增强乡土人才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在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乡土人才传承平台。

 

1.重视人才培养。充分认识乡土人才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参与并大力支持乡土人才发展。紧紧围绕乡村产业、地方特色产业发展要求,近三年来有计划、有步骤地持续组织开展乡土人才培训培养,并达到一定规模。

 

2.具备优良条件。具有乡土人才培训场地和相关设施设备,配备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拥有成熟的培训课程和教材,建有县(市、区)级以上乡土人才传承载体平台,建立相关管理制度。

 

3.成果效益显著。在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方面取得丰硕成果,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履行社会责任。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提供公共服务、促进乡土人才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方面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技能大奖、省乡土人才“三带”名人、能手、新秀的以及中国江苏乡土人才技艺技能大赛全省决赛二等奖等荣誉或乡村振兴技艺师以上职称的可优先申报徐州市优秀乡土人才、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

 

已由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建设的各类省级、市级大师工作室、示范工作室、传承示范基地不再重复申报。徐州市优秀乡土人才、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不得同时申报。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名额。各地人才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负责本地的乡土人才建设发展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每个县(市、区)推荐上报的市优秀乡土人才不超过5名、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不超过5家、市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不超过2家。

 

(二)组织推荐。申请人(单位)认真填写以下材料,应客观、真实、完整,不得弄虚作假,相关申报材料报本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地人才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和实地考察,就申报材料真实性承担把关责任,根据分配名额确定候选人员和单位名单,并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公示后,于2023年12月28日前将本地的申报推荐材料、《申报汇总表》加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章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步将电子版材料发邮箱)。

 

1.徐州市优秀乡土人才申报材料包括:

 

(1)《徐州市优秀乡土人才申报表》(一式三份);

 

(2)申报人综合材料。需提供2000字以内的申报人技能水平、主要技术成果、在“三带”方面所发挥作用的证明材料和事迹简介,需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

 

(3)证明材料。申报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需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

 

每个项目的申报材料需装袋,并贴上封面。

 

2.徐州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传承示范基地申报材料包括:

 

(1)《徐州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申报表》或《徐州市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申报表》(一式三份);

 

(2)业绩佐证材料(单独装订,一份),需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

 

每个项目的申报材料需装袋,并贴上封面。

 

(三)综合评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各地名单后对照相关资格条件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客观性评选和实地考察,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形成评审结果建议名单。

 

(四)公示确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评审结果建议名单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确认,授予称号。

 

三、支持措施

 

(一)获评徐州市优秀乡土人才的,优先纳入到徐州市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并择优推荐参加江苏省乡土人才“三带”名人、“三带”能手、三带“新秀”的项目评选。

 

(二)获评徐州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徐州市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的,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江苏省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江苏省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等省级乡土人才载体平台。

 

四、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动员。各地人才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提高工作站位,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市级乡土人才建设发展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将其作为加强乡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广泛宣传发动,动员、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优秀乡土人才积极申报,优先支持粮食安全、种业振兴、农村绿色低碳、农村产业发展、农村现代化和数字化建设等行业领域。

 

(二)提高推荐质量。各地要切实加强对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员的审核,对申报材料要严格把关,确保各项数据和文字表述详尽真实,真正把业绩突出、带动作用明显的优秀乡土人才和传承平台推荐上来。

 

(三)动态退出机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徐州市优秀乡土人才、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传承示范基地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对有关人员和单位的经营范围、“三带”成果、社会效益等方面组织内、外部评估,对弄虚作假以及未按照规定开展乡土人才“三带”活动的人员和单位,经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撤销其有关荣誉称号。

 

联系人:曹元娜;联系电话:0516-85609896;邮箱:xzrckfc@163.com。

 

中共徐州市委人才工作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下载:

  1. 1.徐州市优秀乡土人才申报表.docx
  2. 2.徐州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申报表.docx
  3. 3.徐州市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申报表.doc
  4. 4.徐州市优秀乡土人才申报汇总表.docx
  5. 5.徐州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docx
  6. 6.徐州市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docx
  7. 7.材料袋封面.docx

来源: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