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 关于因税务部门停机期间暂停办理医保相关业务的通知(截至2023年12月24日)
一、因税务部门计划于2023年12月24日18时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对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进行停机维护,我中心届时将暂停办理单位及个人的基本医疗保险(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在职转退休、核定征集等业务。正常受理个人参保信息查询、异地备案和异地零星手工报销等业务。
二、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1日至12月24日,在此期间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年缴费,缴费标准如下
1.普通居民和学生380元/人。
2.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其他监测范围内人口152元/人。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抚养儿童、防返贫致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0元/人(政府全额资助)。
(二)参保手续
1.本市户籍人员提供:户口本和有效身份证件
2.外市户籍人员提供:本市居住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三)参保渠道
1.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官网—网上服务大厅
2.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3.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4.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自助服务一体机
5.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含县区)
(四)线上缴费渠道
1.辽宁税务局“掌上办”缴费渠道
(2)辽宁移动办税APP—社保
(3)支付宝—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社保缴费
2.政府政务平台
辽事通APP—社保缴费
以上缴费方式均支持为他人代缴费。
(五)咨询电话和办公地址
1.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024-47116025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共建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2.市医保中心平山区分中心 024-47119755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广裕路83-8栋1号政务服务中心
3.市医保中心溪湖区分中心 024-47191131
地址:本溪市溪湖区天桥一街20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4.市医保中心南芬区分中心 024-47269716
地址:本溪市南芬区中心路街里145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5.市医保中心本溪县分中心 024-47603629
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文化街工商巷186-2
6.市医保中心桓仁县分中心 024-48833977
地址: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天后街09组3号
三、重要提醒
1.请广大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参保人须于2023年12月24日前完成参保缴费。
2.城乡居民须于2023年12月24日前完成参保缴费,在此之后参保缴费的将有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3.本市医保参保业务全市通办,广大参保人可就近选择各县区医保分中心办理业务。
4.正值流感高发期,请广大参保人优先选择线上渠道办理参保缴费业务!!!
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18日
相关业务链接:
来源:本溪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