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 关于因税务部门停机期间暂停办理医保相关业务的通知(截至2023年12月24日)


一、因税务部门计划于2023年12月24日18时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对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进行停机维护,我中心届时将暂停办理单位及个人的基本医疗保险(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在职转退休、核定征集等业务。正常受理个人参保信息查询、异地备案和异地零星手工报销等业务。

 

二、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1日至12月24日,在此期间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年缴费,缴费标准如下

 

1.普通居民和学生380元/人。

 

2.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其他监测范围内人口152元/人。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抚养儿童、防返贫致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0元/人(政府全额资助)。

 

(二)参保手续

 

1.本市户籍人员提供:户口本和有效身份证件

 

2.外市户籍人员提供:本市居住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三)参保渠道

 

1.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官网—网上服务大厅

 

2.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3.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4.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自助服务一体机

 

5.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含县区)

 

(四)线上缴费渠道

 

1.辽宁税务局“掌上办”缴费渠道

 

(1)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

 

(2)辽宁移动办税APP—社保

 

(3)支付宝—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社保缴费

 

2.政府政务平台

 

辽事通APP—社保缴费

 

以上缴费方式均支持为他人代缴费。

 

(五)咨询电话和办公地址

 

1.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024-47116025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宏峪小区一号共建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2.市医保中心平山区分中心 024-47119755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广裕路83-8栋1号政务服务中心

 

3.市医保中心溪湖区分中心 024-47191131

 

地址:本溪市溪湖区天桥一街20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4.市医保中心南芬区分中心 024-47269716

 

地址:本溪市南芬区中心路街里145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5.市医保中心本溪县分中心 024-47603629

 

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文化街工商巷186-2

 

6.市医保中心桓仁县分中心 024-48833977

 

地址: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天后街09组3号

 

三、重要提醒

 

1.请广大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参保人须于2023年12月24日前完成参保缴费。

 

2.城乡居民须于2023年12月24日前完成参保缴费,在此之后参保缴费的将有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3.本市医保参保业务全市通办,广大参保人可就近选择各县区医保分中心办理业务。

 

4.正值流感高发期,请广大参保人优先选择线上渠道办理参保缴费业务!!!

 

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18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本溪医保查询·医保服务平台(微信)
  2. 本溪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
  3. 辽宁税务·社保缴费(微信版)
  4.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下载)

来源:本溪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