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终结账期间暂停业务办理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做好我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终结账工作,确保2023年住房公积金工作顺利开展,我中心将暂停对外办理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缴存单位在2023年12月28日 (星期四)17:30前尽快完成未办结的公积金汇缴业务。

 

二、2023年12月29日0:00(星期五)起暂停办理公积金线上及线下所有业务。

 

三、2024年1月1日9:00(星期一)恢复各项业务的办理。

 

请您根据自身需要,提前做好相应安排,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来源: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