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直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3年度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业和范围

 

(一)评审专业:机械工程、能源电力、电子信息工程、冶金工程、化工工程(医药工程)、轻工工程、纺织工程、材料工程、白酒工程。

 

(二)评审范围:遂宁境内除射洪、蓬溪、大英三县(市)外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均可申报中级职称评审,市级园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均可申报初、中级职称评审。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3.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4.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⑴近五年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⑵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⑶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五年内不得申报。

 

⑷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1.技术员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助理工程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3.工程师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

 

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工程师。

 

(三)能力、业绩条件

 

1.技术员

 

⑴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⑵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助理工程师

 

⑴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⑵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⑶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⑷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地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3.工程师

 

⑴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⑵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⑶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⑷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⑸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a.有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负责推广的应用新技术,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b.研究开发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新产品一项以上,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②研究、规划、设计部门

 

a.解决设计、生产中疑难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效果,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b.在研究、设计、实施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或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四)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需参加继续教育,2023年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文件内容执行,专业科目可根据申报专业自行选择学习,2023年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90个学时。

 

三、破格申报条件

 

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

 

(一)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奖项。

 

(二)作为主研人员,获得本专业工程技术方面发明专利1项以上,经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创造税收500万元以上。

 

四、答辩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答辩:

 

(一)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相关专业的。

 

(二)破格申报人员。

 

(三)职称评审委员会及人社部门认为应当进行答辩的人员。

 

五、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登录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情况资格条件和填报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

 

(三)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四)委托评审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递交由辖区内人力资源社保局开具的委托函。

 

六、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网上申报信息填写结束上报后,生成的评审表,按程序签署审批意见。

 

(二)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申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七、申报安排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12月19日-12月29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截止2024年1月5日,逾期概不受理。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再申报初、中级职称。

 

(二)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近六个月(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对于在此期间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申报评审工作联系电话:0825-2243970。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遂宁市工程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目录

 

(一)机械工程

 

1.机械设计专业:机械设计、流体传动与控制设计、电力拖动与自动控制设计、机电一体化系统设计等。

 

2.机械制造专业:机械加工、铸造、锻压、焊接和热处理等。

 

3.机械仪表专业:自动化仪表与系统、光学与光电仪器精密仪器(科学仪器)和电工测量仪表等。

 

4.设备工程专业:设备管理、设备维修、动力设备运行管理与维修等。

 

(二)能源电力

 

1.热能动力工程专业:锅炉、汽轮机、燃气轮机、热工过程控制及其仪表、供热与制冷、火电厂建筑与安装、物料输送、金属与焊接、火电厂化学、火电厂环保、火电厂劳动保护、新型发电技术及其它与热能动力工程有关的专业等。

 

2.新能源发电技术专业:太阳能光发电技术、太阳能热发电技术、风力发电技术、生物质能发电技术、地热发电技术、潮汐能发电技术、燃料电池发电技术及其它与新能源发电技术有关的专业等。

 

3.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绝缘技术、高低压电气设备、输电线路和变电站、电磁环境、配电与用电系统及控制、电气测量技术、电能质量管理及其它与输配电及用电工程有关的专业等。

 

4.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电力系统规划、电力系统运行与分析、电力系统自动化、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系统通信及其它与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有关的专业等。

 

(三)电子信息工程

 

1.电子信息专业:计算机外部设备研发与设计、计算机工程技术、动漫设计、多媒体技术、自动控制、信息设备研究制造、交换技术、传输技术、智能楼宇、网站设计等。

 

2.通信装备与系统专业:光纤通信技术、卫星通信技术、数字微波通信技术、数字程控交换机技术、无线移动通信技术、综合业务数字网技术、通信装备生产加工等。

 

3.广播视听及家用电子技术产品专业:视频设备与系统研发设计、音频设备与系统研发设计、家用电子产品研发设计、广播视听及家用电子技术产品生产加工等。

 

4.电子系统工程专业:雷达系统工程、导航系统工程、电子对抗系统工程、军事电子系统工程、民用电子系统工程等。

 

5.电子专用设备专业:半导体器件与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电真空器件与电真空技术专用设备、电子元组件制造工艺专用设备、环境与可靠性试验设备、电子整机联装设备、电子专用工模具、净化技术设备等。

 

6.电子仪器与测量专业:微波测量电子仪器、模拟与数字仪器、医疗电子仪器、智能仪器等。

 

7.电子元器件专业:电子元件、电子器件、集成电路、电子封装、电子元器件试验与检测等。

 

(四)冶金工程

 

1.冶金工程专业:钢铁冶金、冶金焦化、金属材料与热处理、粉末冶金、金属压力加工、冶金热能工程、耐火材料、冶金实验技术等。

 

2.有色金属矿冶工程专业:矿物加工(选矿)工程、重、贵金属冶金、轻金属冶金、稀有金属冶金、材料与加工、有色金属分析测试等。

 

(五)化工工程(医药工程)

 

1.化工工程专业:有机化工、无机化工、化学工程、化工分析等。

 

2.有机化工专业:炼油、石油化工、医药、精细化工、轻化工、煤化工、橡胶工业、生物化工等。

 

(六)轻工工程

 

制浆造纸、轻工产品开发设计与制造、食品生物工程、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家具工业、粮油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等。

 

(七)材料工程

 

1.金属材料专业:高性能金属材料、材料表面工程、超硬材料、先进纤维材料、功能材料、生物医用材料(金属性质)等。

 

2.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陶瓷(包括结构陶瓷、功能陶瓷、日用陶瓷)、耐火材料、玻璃、水泥(包含水泥混凝土制品)、新型建筑材料(包含各种新型轻质板材、装饰装修材料、保温吸音材料、防火材料及其它化学建材制品)、复合材料(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玻璃纤维(含特种玻璃纤维)、人工晶体及制品等。

 

3.高分子材料专业:环境材料、纳米材料、高分子合成、聚合物成型加工、聚合物制备工程、材料加工工程、生物医用材料(高分子应用类)等。

 

4.电子信息材料专业:半导体微电子材料、光电子材料、电子陶瓷材料、磁性材料、光纤通信材料、存储材料、压电晶体与薄膜材料、绿色电池材料等。

 

(八)纺织工程

 

纺织、化纤、染整等。

 

(九)白酒工程

 

1.白酒生产专业:原辅料储存与处理;制曲生产与管理;酿酒生产与管理,含酿酒生产操作、工艺管理、现场管理、生产数据管理与分析、计划管理等;包装生产与管理等相关工作。

 

2.白酒科研专业:白酒科技管理,含白酒工程领域的项目管理、平台管理、成果管理以及科技人才管理等;白酒科技研发,含原粮、制曲、酿酒工艺、酒体、设备、微生物、风味、副主物、新产品等白酒酿造环节的科研工作。

 

3.白酒质量专业:质量体系建设与运行;质量检验与检测;质量审核与考核;质量提升与改善等相关工作。酒体设计与管理,含基础酒验收与分类、白酒储存与管理、白酒品评、酒处理与水处理、酒体设计等。



相关业务链接:

  1. 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来源: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