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 关于公布运动诱发电位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莆医保综〔2023〕138号


各县区医保分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运动诱发电位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闽医保规〔2023〕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新增运动诱发电位等项目价格,制定神经丝蛋白(AD7c-NTP)检测等项目三级以下价格,修订实时剪切波组织弹性成像(SWE)等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优化部分人工关节置换手术项目莆田市公立医疗机构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运动诱发电位、多功能神经肌肉功能监测等13个项目价格(详见附件1)。

 

二、对神经丝蛋白(AD7c-NTP)检测、胃蛋白酶原Ⅱ测定等11个三级以下公立医院部分未定价项目制定具体价格(详见附件2)。

 

三、调整实时剪切波组织弹性成像、诊疗分析及手术规划3D智能医学影像辅助操作、电休克治疗、多参数监护无抽搐电休克治疗等4个项目说明栏,调整全身麻醉(无痛胃镜或肠镜全身麻醉)的项目名称,调整经皮穿刺电刺激镇痛术的项目类别,调整经颅重复磁刺激治疗的项目内涵(详见附件3)。

 

四、调整优化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人工膝关节表面置换术、人工关节翻修术、下肢关节松解术等部分人工关节置换手术项目莆田市公立医疗机构价格(详见附件4)。

 

五、各县区医疗保障部门、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内容及时做好信息系统的维护与更新工作。各相关医疗机构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收费系统的维护与更新工作。

 

本通知自2023年12月1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莆田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莆田市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价格(新增价格项目).xls
  2. 附件2莆田市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价格(部分三级以下新定价).xls
  3. 附件3莆田市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价格(调整项目).xls
  4. 附件4莆田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等部分人工关节置换手术项目及价格.xls

来源: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