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 关于及时完成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的温馨提示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我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已于7月3日开始。缴存单位应当按照2022年(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在规定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限额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请符合条件尚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的单位尽快办理,以免影响职工合法权益。具体办理方式详见《关于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特此通知。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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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