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 关于2023年度全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费核定缴费截止日期的公告(12月25日)


全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2023年度通辽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自主缴费、核定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下午17:30。对进行税务自主线上申报缴纳全年(1-12月)的和进行线下核定后缴费的(新参保、临近退休缴费、缴纳部分月份),请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逾期将无法补缴。

 

对缴纳2023年全年(1-12月)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已参保人员,可自行选择缴费档次标准,通过税务系统“线上”和“线下”渠道缴费,无需再来社保大厅核定。对缴纳2023年非全年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到社保大厅核定应缴费用后,再通过税务部门的“线上”和“线下”渠道缴费。

 

温馨提醒: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暂缓缴费的,可于2023年规定缴费截止日期前到社保受理窗口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缴费业务咨询电话:

 

通辽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0475-8910952 8910986

国家税务总局科尔沁区税务局:0475-8250202 8912366



相关业务链接:

  1. 内蒙古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小程序)

来源: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2-14